昨日,省招生委员会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发布《广东省20 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其中明确要求,省内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并规定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高于10%。
《办法》要求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今年,省内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占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比例不得高于10%。而且,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挂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办法》透露,各招生学校在编制生源计划时,有校外教学点或校区的必须注明校外教学点或校区地址,同时向计划审核部门附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办校外点或校区的证明材料,凡未注明校外教学点或校区,必须安排学生在校本部上课。同一招生专业在多个校区招生时,各校区招生专业流水号不同,但专业招生信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