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运载中小学生及幼儿时应配备随车照管人员

教育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天下  2013-06-25 15:45:40
 中广网广州6月23日消息(广东台记者王建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去年4月5日,国务院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时隔一年多,广东省的实施条例终于浮出水面了。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送审稿)正在广东省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涉及千万学生安全的条例有哪些亮点?

  广东省实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送审稿规定比较细致,比如说,市区内重型货车、油罐车应避让校车30米;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将对车辆所有人处10万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也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才能驾驶校车。"无证"驾驶的司机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校车一年内超3次超载,或被吊销校车使用许可。

  这个办法送还明确了集装箱车、油罐车、泥头车等"大块头"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快速路应当与校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在其他公路应当保持60米以上距离,在城市道路应当保持30米以上距离等等。

  根据送审稿,校车或能获得一定政策优惠,比如税收优惠、路桥费优惠等。同时,建立省、地级以上市、县三级财政校车专项补贴制度。另外,此前,校车工作人员漏点孩子,导致孩子闷死在校车的事情曾经引发各方关注。该送审稿明确规定,校车运载中小学生及幼儿时,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还对随车照管人员设置了一个门槛,规定随车照管人员需要满足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以上学历、非本地户籍的应当在本地居住1年以上等等条件。校车运载中小学生及幼儿,应当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另外驾驶人员也要协助随车照管人员核实上下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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