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要点整理

房产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5-03-22 10:39:22
 
一、政策背景
 
市住建局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实施全装修现房销售政策
首批已开工6个项目共3667套,分布在东城、万江等5镇街
2025年重点推进"好房子"建设理念,提升保障房品质
 
二、住房基本属性
定义
 
政府提供的限定套型、面积和售价的政策性住房
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抵押(按揭除外)、禁止上市交易,仅可运营公司回购
 
建设标准
 
面积标准:以90㎡户型为主
设计要求:紧凑规整布局,安全/舒适/绿色/智慧设计
装修标准:全装修现房交付
 
三、建设规划要求
选址原则
 
优先交通便利、配套齐全、刚性需求集中区域
鼓励通过城市更新、存量土地转换增加用地
园区项目可结合拆迁安置区统筹布局
 
土地供应
 
新建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
严格实行"净地"供应制度
选址须经市政府审定
 
四、申请与配售管理
保障对象
 
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工薪群体
城市引进人才(大专/职称/技能人员)
优先保障长期稳定就业者及高层次人才
准入条件(须同时满足)
家庭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房产转移记录
连续缴纳社保/个税/公积金满6个月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本市户籍且工作满1年
▪ 大专及以上学历/职称/技能人员且工作满1年
▪ 在莞工作累计满5年
  
配售规则
 
家庭限购1套
分三阶段配售(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等条件划分)
  
房源分配优先级:
 
▪ 市属房源全市配售
▪ 镇街/园区房源优先属地居民
▪ 产业园区项目优先入驻企业员工
  
五、价格管理机制
定价原则
 
保持区域同期销售均价均衡
单套价格参照项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存量房改造项目参照同区域新建/在售项目定价
 
价格公示制度
 
开发单位需向社会公布具体定价
 
六、退出管理机制
 
主动退出情形
 
购买商品住房时须退出
所购期房未交付可租住原住房最长2年
子女成年且达法定婚龄可退出登记
  
监管要求
 
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和联合审核机制
实施轮候排序制度(按入库时间优先)
  
七、其他规定
 
公共配套
 
重点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打造高品质社区生活圈
 
政策衔接
 
不得变更为商品住房入市
保持政策稳定性,避免区域价格差异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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