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修订了《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经市政府批准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保障住宅使用安全,更好地适应现实发展需求。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分为四章五十二条,涵盖了总则、交存、使用和监管等内容。与原管理办法相比,新《管理办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修改,以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来说,新规明确了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范围,解决了使用单位对于使用范围不明确的问题。此外,新规还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在职责分工上,东莞市住建部门作为维修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归集和监督管理。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则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也将依据各自职责对维修资金的管理进行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新《管理办法》允许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在业主表决同意后,将维修资金划转至业主大会自行管理。不过,业主大会的自主管理并非自由支配,而是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备案等程序,资金将直接由银行划转至相应单位账户,以确保资金安全不被挪用。
针对维修资金的使用,新规在业主表决同意的基础上,允许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保险,并调整了业主表决规则,明确了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的分摊方式。此外,新规还规定维修资金可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灵活划转,以提高施工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与效率。在紧急情况下,如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新《管理办法》明确组织实施单位可立即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无需经过业主表决同意。同时,新规也注重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异议处理,以增强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参与度和信任度。
值得一提的是,新《管理办法》还允许在保证维修资金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经业主表决同意后,可使用维修资金购买国债,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更好地服务于维修需求,确保资金使用的可持续性。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原管理办法自2014年实施以来,已无法完全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现实需求,特别是在维修资金紧急使用、业主大会接管维修资金以及资金划转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修订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显得尤为必要,旨在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保障业主利益,改善民生。
莞讯网观点:新《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为东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供更加明确和规范的指引,有助于提升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住宅小区的长效管理。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