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体育场地没有向社会开放
今后体育锻炼,除了去公园,或许还能到学校体育场馆。
昨日,市人大代表、东城税务协管中心副主任陈剑就提交了一份《关于鼓励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开放的建议》。
2/3的体育场地均在学校内
陈剑说,根据数据显示,我市超过2/3的体育场地设施均建设在学校内,并且绝大部分不对外向社会开放,造成了极大的资源闲置和浪费。另一方面,我市许多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时间不足,缺乏体育爱好的情况日渐严重,有调查显示,作为“游泳之乡”的东莞游泳人口逐年下降,东莞水乡人人会游泳的辉煌已经成为历史。
在建议中,陈剑就提出东莞可选择试点,尝试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探索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目的是争取盘活体育场地资源,为群众服务。
广深两市体育场地已开放
去年,陈剑到市体育局挂职局长助理。这个经历为他写建议提供了丰富的一手资料,“我与体育局的同事一起去桥头、麻涌等镇街的学校实地走访过。”
陈剑说,目前政府建设、供养的公共体育场地向公共开放的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因此,广东省的广州、深圳两大市相继出台体育场地开放政策。广州、深圳财政投入建设的体育场馆众多,经营模式多样复杂,两市外来人口数量庞大,体育场地对外开放面临重重困难。但两市仍然高调立法,显示了两市的决心。
可选择试点开放,探索经验
调研中,很多学校向陈剑反映,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难以保障学生安全,还会带来配套管理、意外风险责任划分等等问题。
陈剑建议,东莞选择试点,尝试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探索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上海、香港,由于地少人多,已经长期实行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政策,有比较成熟的管理机制。广州、深圳立法推行场地开放。陈剑建议,有关部门可以组织联合调研,掌握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情况。提出东莞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试点方案。
同时,理顺机制。学校场地开放所产生的费用,根据谁使用,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应采取适当收费管理的模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难以对场馆运营收费,陈剑说,可由如各镇的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相关的体育社会组织承担运营、管理和收费的职能。不足部分,应由社会组织向市财政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由当地政府核定后,进行补贴。
为减轻学校责任压力,陈剑建议,学校与运营的社会组织签订协议,主要运营责任由运营方承担。运营方要购买相应的场地设施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