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保持不变
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8月1日公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与2016年度相比,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保持不变,上限为22995元,下限为1510元。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根据《东莞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的规定,以及统计部门通常每年年中公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工作实际,为适应单位需要并规范缴存管理,避免出现单位年度内两次调整基数的情况,在东莞市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期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时间调整基数。
据介绍,下一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缴存基数上下限将于今年底提前公布。(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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