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1+2+3”工作机制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6-05 09:21:28
  东莞将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1+2+3”工作机制
 
  今日(6月3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召开全面推进诉源治理 构建诉调对接“1+2+3”工作机制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全面介绍东莞诉源治理工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蔡泽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陈东超,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黄文胜等,在发布会上分别介绍了诉源治理的有关工作和制度机制。
 
  “东莞有着特殊的地理位置、行政架构、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更早、更多地面对新的社会发展情况和问题,矛盾纠纷也伴随着东莞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增多,这是东莞社会治理的一个痛点。”发布会上,蔡泽伟开门见山地介绍了东莞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背景和原因,并阐述了东莞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上的顶层设计和思路。
 
  蔡泽伟介绍,为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近年来,东莞进一步加大了在矛盾多元化解方面的尝试和探索,努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商事调解有机衔接,政法委、法院、司法、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医疗纠纷、金融消费纠纷、劳动争议、家庭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普遍建立。
 
  在这个过程中,东莞探索构建了诉调对接“1+2+3”模式(建立1个诉调对接中心和线上线下两个调解平台,构建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3大调解支队伍),下发《东莞市关于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全市诉调对接联动工作机制,召集法院等46家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联动机制。同时,还建立了东莞市调解协会以及源头化解工作机制,通过“1+5”工作职能,维稳“1+15”工作机制,导航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推动属事部门加强源头化解的政策研究,实现矛盾化解工作由零星个案解决向政策批量性化解转变。
 
  市委政法委与妇联、公安、法院等四部门出台了《东莞市家庭暴力案件联动处理实施意见》从源头化解家庭矛盾;与妇联等九部门出台了《东莞市“民转刑”命案防范联动机制》,源头有效防范命案;并引入的医疗纠纷第三方化解机制以及平安建设促进会工作机制,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此外,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意见》《东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我市社会治理目标,细化了社会治理工作任务,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国首批试点各项工作。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2019年,全市三个基层法院参与诉前调解一审民商事案件80706件,诉前成功调解案件48322件,调解成功率为68.52%,40.27%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化解。全市基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诉讼案件86194件,同比增长3.29%,增幅同比下降26.7个百分点。
 
  “这个成效表明,超过4成的民商事纠纷在诉讼前,就通过调解这种及时快速又不伤和谐的方式化解了。既便民利民,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发布会上,陈东超详细介绍了东莞两级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情况。
 
  成效从何而来?面对记者的这一提问,陈东超对此进行了细致的回应。陈东超介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委政法委与市中院联合下发了《东莞市关于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了全市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并将之纳入各镇街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此举有效地整合了各类行政机关、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居(村)委会等非诉讼纠纷解决主体,对于业已形成的矛盾纠纷,根据“纠纷哪里来,调解哪里去”原则,分流至属地的各类调解机构和行业调解组织,实现矛盾纠纷的层层分流、源头化解、基层化解。
 
  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也根据要求,全面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实行调解前置,凡是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不宜调解的以外,全部纳入调解平台,由中心调解员分流后进行诉前调解。同时,东莞两级法院还进一步加强了线上、线下两大调解平台建设,在法院建设标准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场所、在律师事务所推广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并在全省率先开发“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将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等纳入同一个平台管理,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风险评估、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一站式解纷服务,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当事人、调解员无论身处何地都能调解。
 
  在做强做大两大平台的同时,东莞两级法院还突出做优做强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三支调解队伍。由法院专职调解员组建专业调解团队,从诉前、诉中到执行,全流程化解专业疑难案件,引入29家律师事务所共计172名律师参与调解,引入市金消协、各行业协会、各大商会等74家特邀调解组织和428名特邀调解员。2019年,三支调解队伍成效成功调解案件数分别为46474件、7818件、19659件。
 
  除此之外,东莞两级法院还积极发挥联动优势,促进了劳动争议案件调裁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一体化处理,家事、商事等纠纷的类型化调解。全年进入法院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仅5140件,不到全市劳资纠纷总数的10%;全年全市基层法院新收一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2661件,同比下降29.27%;与市妇联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合作,建立专门家事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家事案件占82%。
 
  陈东超说,今年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1+2+3”工作机制,推进诉源治理示范社区创建、完善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推广“诉调对接+网格化”机制,积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主动走出去,关口前移,力量下沉,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去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15次,依法调处矛盾纠纷63749宗,成功调处62442宗,调解成功率98%,涉及金额超7亿元,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上述数据显示,我市在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初步构建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并发挥了调解的解纷和社会治理功能。
 
  为加强人民调解建设,打造调解“东莞样本”,我市不断健全完善调解组织建设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34个。同时,我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夯实调解能力基础和保障机制。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9353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565名。期间,建立健全调解员线下线上培训机制,建立东莞市调解员培训基地,两年来市、镇(村)两级培训班培训调解人员超过1万人次。针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的纠纷化解专门制作相关培训课程并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优势,组织万名调解员在线学习疫情防控解纷课程,有效提升了解纷能力。
 
  为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行业自律管理、自身发展,5月10日,东莞市调解协会成立。对此,市司法局将继续推动和支持市调解协会的运作与发展,充分发挥调协“1+5”职能,统筹管理好全市调解资源,综合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调解组织、调解人才、配套服务,建立以市调解协会为核心的组织机制,贯穿我市多元化解社会力量、社会资源的组织和协同。
 
  如何更好参与诉源治理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黄文胜介绍,目前正合力打造“莞邑调解”在线解纷平台,实施“调解+互联网+大数据”融入东莞“数字政府”,提高调解信息化建设水平。“莞邑调解”在线解纷平台与东莞智网工程、法院诉服平台对接,有效整合全市解纷资源,构建开放式、模块化、多元化网上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流程导航与全过程周期管理。同时,其为全市广大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及纠纷当事人,提供一套基于互联网的、便利的集法律咨询、线上线下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等多种调解功能的一体化工作平台,为调解员公正、高效调解,为人民群众便捷、快速解决纠纷提供智能化支持。
 
  记者:调解是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城市,调解已实现市场化运作,调解员也成了一个新兴的职业。在东莞,如何成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未来,我市是否会引导调解行业市场化运作?相关部门是否有相关计划?
 
  司法局:在东莞,成为一名人民调解员,一般需要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聘任,既可以是专职,也可是以兼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规定,人民调解员的基本条件是:公道正派,群众认可,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成年公民即可担任调解员,如担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另一方面,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下步调解工作的实际要求,将来当一名调解员的标准将会逐步提高,司法行政部门将会按照要求对调解员进行资格评定和注册发证,成为一名合格的调解员要通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
 
  关于调解行业市场化运作的问题,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调解员个人主要是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以案定补的方式进行适当的补贴。在各种调解机制中,人民调解实行免费制,群众在日常生活和学习工作中发生的矛盾,都能得到免费调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但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因商事活动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这类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涉及的问题复杂、个案标的高;二是纠纷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和专业人士来调处,比如涉外纠纷或知识产权、建设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纠纷;三是当事人对调解服务的主要需求不再是免费,而是专业和效率。目前,在我市有偿调解仅有商业调解中心在承担,现有的人民调解组织受多种条件影响无法满足这类型纠纷的需求,需要有高端的调解人才和调解机构弥补这类需求,推动建立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支持和推进专业调解机构的市场化运作。
 
  去年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允许各地跨境商事调解可参照这个规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有偿调解服务。上级部门也允许各地在有偿商事调解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在目前有偿调解还缺少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调解协会作为行业自治组织,可以探索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收费指引,当事人在指引范围内,自由选择有利于纠纷调处的机构,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调解成功后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调解费用。同时调解协会将会对有偿调解机构及人员制定相关规则,监督调解成效和促进市场良性运作,对违规行为加以制止和纠正,引导行业积极健康地发展。
 
  自2015年至2019年,东城法庭每年的受理的案件数量以每年25%左右的增速逐年递增,到而法庭的审判力量却并未增加多少,法官的工作压力逐年增加。如何为法官减负成了东城法庭的当务之急。
 
  为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灵活运用繁简分流举措,将之与诉调对接工作相结合,经过进行大量的研讨,后在去年设立了全市首个个人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实践。
 
  东城法庭争取到东城街道和莞城街道对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专项财政支持,用于招聘4名特邀调解人员等。并从辖区职能部门、社区治保主任、行业协会、商会、退休法官、律师助理以及社会人士中,挑选经验丰富人士选任特邀调解员。此外,法庭也向街道办事处请示成立“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制度,要求镇街各部门配合诉调对接工作。
 
  2019年3月5日,东城法庭在积极探索以多元化调解机制处理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创新成立了一个以调解员个人为名的调解工作小组——谭立个人工作室。谭立调解工作室有专职调解员6名,多名兼职调解员在立案、送达、财产保全各阶段开展调解工作,另有两名专职调解员开展专职调解工作。该工作室实行“先行调解过滤,再走具体程序”的做法,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邀请其到庭进行案件调解工作,在案件庭前阶段抓住契机促成案件调解。成立后短短的38天时间里就成功调解80件民商事案件,截至2020年4月,谭立工作室共调解案件2375件,调解成功1328件,调解成功率达55.9%(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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