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2023年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房产   来源:东莞+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3-04-26 10:29:07

关于印发《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在建工程2023年持续开展有限空间

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23年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安办〔2023〕3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2023年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称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工程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坚决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把全市所有在建工程有限空间辨识出来、管控到位,建全有限空间监管台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做到“七不”(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器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坚决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三、整治对象

本次整治的在建工程有限空间是指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封闭或者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基坑、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下水道、建筑孔桩、沟、井、池、地下电缆沟等。

四、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培训率100%;二是100%落实危险作业报告制度;三是对进有限空间的关键入口上锁挂牌,有条件的涉有限空间企业单位可采用有限空间智能锁及智能视频监控加强有限空间场所监控;四是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五是至少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二)进一步抓实安全监管要点

1.项目监管要点

一是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七不准”要求(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没有监护不准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二是对有限空间入口落实上锁管理;三是在建工程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人数,建议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控制在1-2人,作业现场宜设2名及以上监护人员,当作业人员中毒、昏迷,无力报警或逃生时,监护人员应保持冷静,优先采取在有限空间外部救援方式,如提拉安全绳。当无法实施在有限空间外部救援时,应立即报警,等待专业救援人员施救,严禁盲目进入有限空间施救。

2.属地住建部门监管要点

一是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基坑、地下管道、截污管网、地下室、地下工程、暗沟、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有限空间。二是重点检查“七个有没有”(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三是重点检查外包工程“两个是否”落实到位(建设方、发包方、承包方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并切实履行;建设方、发包方、承包方等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交底、安全培训,特别是针对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开展培训)。

五、整治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从文件下发之日至4月中旬)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有限空间作业易发高发亡人事故的薄弱环节,重点突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力把问题发现在排查中、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中、把整改落实到行动中,推动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12月)

1.健全完善台账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参照本方案“整治对象”的内容,彻底摸清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频次,依照有关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各类可能的事故风险的风险等级,从高到低按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级,分别用为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进一步健全、核实、更新涉有限空间作业的基本数据,按照“一地一册、一企一档”的要求,登记造册;特别是要核清存在有关管道清淤、污水处理系统等类似清淤排污工程项目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底数,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主管行业领域开展基坑、地下管道、截污管网、地下室、地下工程、暗沟、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并形成监管工作台账。

2.排查安全隐患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适当数量的监督员,至少安排2人一组,每组负责10项涉有限空间作业的在建工程的全责管理,每周必须对责任项目巡查一遍,并形成巡查记录。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督促涉有限空间作业的在建工程对有限空间作业加强硬性手段管理。一是突出关键环节上锁挂牌。严格督促在建工程实行有限空间进出口“上锁挂牌”管理,积极推广有限空间智能锁及智能视频监控,实现在线作业审批、实时监测预警等信息化,倒逼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落实报告制度。对于需要经常性进入作业的有限空间,按照每年作业的频次,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危险作业报告,提前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作业计划。三是强制性使用供氧装备作为作业装备。对长期存在有毒有害和缺氧危险的有限空间,在做好通风措施的前提下,仍要督促在建工程要求作业人员佩戴供氧式气防装备方可作业。四是封闭有限空间进出口。对于永远不进入作业的有限空间,督促企业单位采用水泥板或铁板永久封闭出入口,仅留下必需的通风口。

(三)铁腕执法阶段(5月至12月)

1.严查违法行为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中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对检查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以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打击消除一切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法违规作业企业单位、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形成执法威慑力,倒逼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及时“回头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密切跟踪,逐一督促落实复查到位,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在建工程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工的坚决停工;对上一阶段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的在建工程,要再次进行巡查,防止重大隐患死灰复燃,实现闭环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6月、12月)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分享工作亮点,提升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的“65条具体措施”及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十三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二)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大力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分步组织实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宣贯培训,认真学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附件1)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自救知识,特别是要让“七个不准”深入人心、成为习惯,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

(三)突出重点,推动分级分类管理。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类别和可能的事故风险,依照有关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各类可能的事故风险的风险等级,从高到低按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级,分别用为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要根据企业有限空间风险等级,确定日常巡查内容和频次,针对涉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要加强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和管控,对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安全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除和控制措施,规范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各在建工程企业单位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要向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四)强化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企业单位按规范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与园区(镇街)、部门单位的综合或专项预案相衔接。督促企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针对员工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匮乏等问题,要以“有效自救、科学施救”为主题,专题开展有限空间应急知识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决避免因盲目施救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的悲剧。

(五)加大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按照四个100%措施(对辖区内所有危大工程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我局督查发现工程项目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有限空间作业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从严处理。    (六)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各项目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并形成监管工作台账,于2023年6月1日和11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下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有限空间监管台账(附件2)和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电话:22982050;邮箱:dgajzzhs@163.com)。

附件: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

2.有限空间监管台账

3.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专项整治方案二维码(10000815)-20230426090317.jpg

扫码登录政府网站,查阅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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