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监局:客户柜面转账超50万 银行应提示风险
广东银监局出台新规严防“飞单”
客户柜面转账超50万 银行应提示风险
不是银行工作人员,以后不得在银行网点进行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比如说卖保险,或者推销基金。当然,当银行工作人员向你推销理财产品时,你也可以说“不”。
针对个别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客户销售或推介非本行发行或代销的投资产品的情况(俗称“飞单”),广东银监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理财及代销产品销售管理防范员工违规私售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四条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及代销产品销售加上“紧箍咒”,加强对银行客户资金安全的保护。
此外,若客户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汇款金额超过50万元,银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核对,并向客户提示风险。
柜面转账超50万须提示风险
对于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及代销保险及基金,广东银监局此次做了详细的规定。
在《通知》中,明确规定了银行理财及代销产品销售环节的“规定动作”,包括要求银行在自主研发的理财产品的销售文本中公布“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产品代码;重申了所有代销产品必须由总行审核批准的要求等。
尤其是针对前期疑似遭遇“飞单”的客户主要是通过转账汇款购买的情况,《通知》特别要求,对于通过柜面办理向部分投资类企业账户转账汇款的客户,交易金额超过50万元的,银行应向客户核对并提示风险。
非工作人员不得在网点营销
针对前期疑似“飞单”案例中,客户不能区分产品性质导致资金损失的情况,《通知》要求理财经理在为客户提供产品咨询、推介、销售服务过程中,须承诺其推介、销售的产品均为本行自主发行理财产品或授权代销产品;同时严禁非本行工作人员(包括已离职人员)进入营业网点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
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要进一步提升产品信息、风险信息、投诉渠道等的透明度。如,要求银行营业网点提供可供客户使用的个人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风险提示语,设立有明显标识的专柜销售高风险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代销产品,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对理财经理推介销售行为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等。
此外,《通知》明确将严禁违规私售列为银行员工职业操守的“底线”,对“飞单”行为实行“零容忍”。要求银行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送对违规私售人员的处罚信息,防止银行从业人员带病流动。
昨日,广东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将督促银行加强对《通知》的执行力度,并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银行执行情况,对发现的确切违规行为将采取监管措施。(来源:
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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