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体系”包括建设加工贸易中小企业产业提升综合服务体系、加工贸易中小企业内销综合服务体系、加工贸易管理服务体系、开放型加工贸易监管体系。
围绕“四大体系”提出的109条措施,40%为东莞原有措施实践后的提升优化,60%为新举措、新资助、新手段。
中小企业产业提升综合服务体系提出,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最高奖500万元 ,鼓励设立境外展销中心,建立外贸转型升级支援服务中心。
加工贸易中小企业内销服务体系提出,打造加博会内销平台,培育产品内销代理商,支持抱团设立实体批发销售中心。
加工贸易管理服务体系提出,精简保税业务办理流程,推进外汇核销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推广“三个一”快速通关模式。
开放型加工贸易监管体系提出,完善加工贸易企业预警监控系统,建立“集中申报+信息化监管”监管模式和“全申报+集中检验”模式。(记者/段思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