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获审议通过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4-16 10:10:09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获审议通过
 
  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又有新进展!刚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明确了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建成时间10年及以上且楼层6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可增设电梯,每台电梯给予补助不少于10万元。
 
  2019年1月,发改委、财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行补贴。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相对起步较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市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及要求给予财政补贴的呼声日涨。
 
  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我省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定,2020年2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给予财政补贴。这次审议通过的《实施细则》则是《管理办法》的配套政策文件。
 
  那么,住宅增设电梯给予多少补贴,又是如何申请的呢?
 
  《实施细则》明确,我市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建成时间10年及以上且楼层6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住宅,按《管理办法》规定增设的电梯,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专项补助资金可用于增设电梯工程购买电梯设备及建设费用、后续电梯维修保养费用等。为使增设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得到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应预留部分资金用于电梯日常维修保养不少于3年。每完成增设一台电梯给予补助不少于1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5万元;在充分考虑电梯维修保养费用需求基础上,属地园区、镇(街)财政补助不少于5万元。
 
  在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方面,《实施细则》提出首先要业主们共同授权委托1名业主代表作为申请人。为提高效率,落实电梯安装及日常维修保养等责任,鼓励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提供“电梯托管管家”一体化服务,代为办理增设电梯工程的申请手续办理、土建建设、电梯安装、维修保养、补助资金申请等事宜。提倡同意增设电梯业主共同授权委托提供“电梯托管管家”一体化服务的电梯生产安装企业作为专项资金补助申请人;申请人持《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资金申请表》《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材料在本细则有效期内向属地电梯办提出申请。
 
  接下来是公示流程。属地电梯办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核实通过后将增设电梯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人等信息在增设电梯的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及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审核通过后,由属地电梯办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办理请款,由园区、镇(街)财政先行垫付市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将市、镇两级应承担的专项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号。经补助对象书面同意,可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指定账户。(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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