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试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镇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2-14 11:46:47
  桥头镇试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石马河、东引运河水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打击流域内企业存在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近日,桥头镇政府发布针对辖区内的企业阶段性试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举报一经查实,将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并对举报人予以高额奖励,最高奖励25万元。
 
  根据办法,市民可举报桥头镇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出现下列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未经审批,设置电镀、漂染、造纸、洗水、制革、湿式印花、电氧化(电解阳极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蚀刻(含线路板蚀刻)、钝化、电泳污染工序并投入使用的;未经审批,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已注销的高污染燃料设施重新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采取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对符合规定的举报,经桥头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最高25万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人明确提出有奖举报的,应准确指出环境违法主体,提供该主体的详细地址、具体的违法情形等有价值的线索材料,同时留下有效手机号码作为举报人唯一的联系方式。具体有奖举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统一受理,举报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访进行举报。电邮:qthbfj@163.com,地址:东莞市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栋8楼。
 
  原为黑臭水体的东太湖排渠,现已改善为接近地表Ⅴ类;同为黑臭水体的东岸涌,现在也改善为地表Ⅳ类——记者昨日从桥头镇获悉,该镇大力推动水污染治理,东太湖片区的东太湖排渠和东岸涌两条河涌整治成效喜人,其中东岸涌还把部分河堤,从单纯防洪功能向休闲游览功能转化,以游憩和休闲为主题,打造集休闲娱乐、游憩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区域。 
 
  记者在东岸涌看到,整治后的东岸涌水质清澈,河涌两岸的人行道、护栏、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也已经完成,吸引了市民在人行道上惬意散步。
 
  据介绍,此前该河涌由于长年缺乏管理,河道水土流失严重,加上上游来水水质较差,导致东岸涌水体产生臭味,河涌内蚊虫滋生,两岸杂草丛生,河内水葫芦茂盛,严重影响河涌排洪能力,河涌周边地区存在内涝隐患。 因此,桥头镇及时对该河涌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工程全长约5.3公里,整治内容包括水面清障、生态修复工程、景观工程、拦污工程等等;同时将景观建设与文化建设并重,把部分河堤的单纯防洪功能向休闲游览功能转化。(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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