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东莞“马路杀手”排名前五公布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7-27 16:32:25
  上半年东莞“马路杀手”排名前五公布
 
  回顾过去的半年,东莞发生了一些牵动人心的交通事故。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上半年,东莞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醉酒驾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规定让行和无证驾驶导致的死亡人数排名前五。
 
  此外,统计数据显示,违停、闯红灯、在有禁停标志的地方违停、逆向行驶和不按车道行驶五类交通违法,是东莞交警上半年抓拍得最多的交通违法。
 
  “马路杀手”第一名:醉酒驾驶
 
  2019年1月1日18时30分许,黄某良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石排镇田寮工业区去田寮村委会,沿道路自东往西行驶至东莞市X195东横石线石排镇石洲路田寮村委会路口时,与自北往南由李某阳驾驶的粤S号牌小客车车头左侧发生碰撞,造成黄某良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毁。经认定,黄某良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阳承担次要责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科民警程钰钊介绍,今年上半年,醉酒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的首要原因,导致的死亡人数排名第一。
 
  据程钰钊介绍,东莞对酒驾的整治已纳入日常执法,除了全市统一行动,各镇街交警大队也会根据辖区情况开展行动,但从执法情况来看,仍有驾驶人心存侥幸。近段时间,东莞交警查处了一些因“隔夜酒”而酒驾的嫌疑人,这些人虽然是头一天晚上喝的酒,但第二天上午仍属于酒后驾驶。
 
  “马路杀手”第二名:超速行驶
 
  2019年2月4日18时30分许,熊某波驾驶鄂A号牌小轿车搭乘熊某毅等4人途经S358省道东莞市长安镇乌沙京松空压机店路段时,遇到周某英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逆向行驶,鄂A号牌小轿车左侧车头与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英死亡及车辆损坏。
 
  事发后,熊某波为逃避法律责任,隐瞒事实,让熊某毅冒名顶替肇事司机。
 
  经交警认定,熊某波属于超速行驶,最终熊某波被认定为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英负次要责任。
 
  程钰钊说,公安部对超速行驶违法的记分有专门规定:最低记3分,最高的一次性记12分。超速行驶一次性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另三类交通违法也是“马路杀手”
 
  除了醉驾和超速行驶外,今年上半年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排名第三、第四和第五的分别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规定让行和无证驾驶。
 
  程钰钊告诉记者,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常见的就是闯红灯。未按规定让行也是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程钰钊说,不按规定让行的可以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程钰钊提醒,很多人都知道无证不能上路,而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也可以处以拘留处罚。此外,驾驶证被注销和吊销,也不能驾驶车辆上路,否则按无证驾驶处理。
 
  按照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驾驶汽车类机动车的,处1500元罚款,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这五类交通违法抓拍处罚最多
 
  统计数据显示,违停、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在有禁停标志的地方违停、逆向行驶和不按车道行驶五类交通违法,是东莞交警上半年抓拍得最多的交通违法。
 
  程钰钊介绍,违停和在有禁停标志的地方违停,可处罚款200元处罚,除了交警在日常巡逻中进行查处外,现在很多镇街都有电子警察自动抓拍。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主要是指闯红灯,对于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将处罚款200元记6分处罚。逆向行驶将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不按车道行驶,是指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这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红绿灯路口,主要表现为在直行车道左右转弯,在转弯车道直行,将被处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目前,东莞主要路口都有新型电子警察抓拍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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