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从业行为,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2023年开展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抽查保障住房、公共建筑、超限高层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装修改建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落实先勘察、后设计原则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情况,执行绿色建筑、抗震设防、消防安全性、结建式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配套充电设施、通信设施、公共体育设施等标准情况,按规定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情况。

(二)勘察设计发承包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依资质承揽业务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名录备案范围内从事施工图审查相关情况。

(三)落实数字化审图和审图时限情况。各单位按要求实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负责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人员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图系统”)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按时限出具审查合格书或者审查意见书情况。

详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内容清单》(附件1)。

三、检查安排

(一)制定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检查。各镇街(园区)住建局应制定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数量一般不低于2023年本地区施工许可项目数的10%。检查工作可以通过审图系统抽取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开展项目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二)通报检查情况,督促项目整改。各镇街(园区)住建局应于2024年1月10日前通过在当地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平台通报检查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逐项整改。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在施工现场确认整改结果,对已实施完毕的项目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后实施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约谈,对确认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开展调查,并提请我局进行行政处罚。

(三)报送工作总结。各镇街(园区)住建局应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全年工作情况通过OA报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包括勘察设计活动监管和检查通报情况、常见易发质量问题分析、典型案例曝光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工作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等,并填报《2023年度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四、其他要求

(一)各镇街(园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定1名检查工作联络员,按时报送检查工作总结,跟进、对接、配合省级抽查工作。要坚决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依法移交我局的案件要跟踪到底,形成闭环管理。对开展检查不力、效果不明显、材料报送不及时的单位,我局将予以通报。请各镇街(园区)住建局于2023年11月5日前填写《工作联络表》(附件3)通过OA报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

(二)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压实从业人员勘察设计责任,健全本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强化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校审制度,落实数字化审图要求,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附件: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内容清单.docx

2.2023年度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zip

3.工作联络员表.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