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以法治铁腕重塑历史文化保护格局。2025年5月1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这部8章49条的地方性法规构建了从资源普查到活化利用的全链条监管体系,首次对失职官员祭出"濒危名单"问责利剑,标志着岭南文化遗产保护进入刚性约束时代。
在拥有4542处历史建筑与226个各级历史文化载体的资源大省,条例以五项制度创新破解保护难题:建立覆盖全域的历史文化资源动态评估机制,要求城市更新前必须完成保护性勘察;设立预保护制度为未认定文物上保险;明确跨区域保护责任主体;首创巡查检查制度实现监管闭环。对于保护不力的地方政府,上级机关将启动通报追责程序,直接责任人面临纪律处分。
针对侨房修缮困境,条例突破性允许保护责任人代位办理修缮审批,为海外侨胞祖宅保护扫清法律障碍。更引入经济杠杆推动活化利用,国有历史建筑可通过出租实现市场化运营,鼓励原住民参与特色产业经营。但擅自破坏保护标志者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城市更新未完成资源评估严禁拆除作业的禁令,则给开发冲动套上法治笼头。
广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立法填补了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的系统性制度空白,特别是将45%非国有历史建筑纳入保护网格,破解了"有人住无人修"的治理顽疾。华南理工大学建筑遗产保护中心专家指出,条例通过经济补偿与行政追责的双向机制,在守正与创新间找到了动态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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