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梁志敏双重户籍大陆与香港
近日,在天涯社区,一份举报帖子吸引众多网民的关注。据该贴子内容,身兼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多利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梁志敏被爆拥有大陆和香港双重户籍。并且两个身份证件登记的出生日期不同。题目为《关于全国政协委员梁志敏身份造假举报信》
据举报人廖浩良在举报信中反映称,“被举报人梁志敏,男,拥有大陆和香港居民身份。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为P229339、出生日期为1963年1月12日,回乡证号码:H0062798100;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号:440301196101121330,出生日期:1961年1月12日。”
在举报材料中,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出具的一份“人口信息查询表”显示,梁志敏,籍贯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出生年月为1961年1月12日,于1984年11月29日从出生地广东省博罗县迁入深圳现址,户籍管辖单位为深圳翠竹派出所,出具日期为2015年7月22日。
而另一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信息则显示,梁志敏还同时拥有香港户籍身份,其证件号码为P229339,出生日期为1963年1月12日,与大陆身份证所记载的出生年份并不相同,但照片显示高度疑似为同一人。
据举报人表示,去年3月2日,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吕新华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妥善处理重复(虚假)户口的意见》(粤公意字〔2014〕5号)中规定: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户口的为重复户口。经调查核实认定为重复(虚假)户口的,公安机关制发《重复(虚假)户口处理告知书》,通知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举报人认为,梁志敏拥有双重身份而不如实向有关部门申报,欺骗组织,是违法行为。作为公众人物,梁志敏的身份必须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希望有关部门对梁志敏的身份情况进行调查。(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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