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高利峰焦化厂数年不倒谁背后撑腰?

国内   来源:消费日报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4-14 12:20   热门评论
  导读:
 
  中央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国务院办公厅曾明确要求:“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报道力度,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然而就在国情这样严峻的形式下,有些地方政府仍以地方经济发展为先,百姓安危为后的工作态度,故而放纵一些重污染企业违规生产的现象屡屡不减,百姓多次反映却无人问津。
 
  近日,本网不断接到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梁邱镇王家邵庄村等居民反映,反映称位于费县梁邱镇王家邵庄村临沂高利峰焦化有限公司(也称高利峰焦化厂)多年来一直存在污染问题,而当地政府为了发展经济,无视国家环保政策、百姓安危,对污染情况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周边村民生存环境极度恶化,内心苦不堪言,群众愤懑,怨声连连。本着对反映人和事负责的态度,本网记者前往实地调查落实。
 
  暗访,村民无奈面对失去良好的生活环境
 
  3月20日,本网记者来到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梁邱镇王家邵庄村,在王家邵庄村附近100米,有一企业正在忙碌的扩建当中。据记者在周围了解,才知道这个企业就是临沂高利峰焦化有限公司。据百姓所述,高利峰焦化因为排放污染不达标,企业的环评手续也不健全,所以门前不敢正大光明的悬挂该企业的响亮招牌。2015年3月10日,该焦化厂被迫停产,目前被临沂市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但该企业的办公楼及厂区的扩建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2015年3月22日高利峰焦化厂正在建设当中的办公楼
 
2015年3月22日高利峰焦化厂正在建设当中的厂区设备
 
2006年8月1日梁邱镇政府与高利峰焦化厂签订的投资合同书
 
高利峰焦化厂所使用的建设用耕地(亩数是否与租赁亩数是否相符,手续是否齐全)
 
高利峰焦化厂15年3月10日未停产之前正在所排放的浓浓黑烟(当地村干部提供)
 
 
费县梁邱镇王家邵庄村40多名村民联名举报高利峰焦化厂污染问题
 
  在企业施工区旁边100米,有几个老百姓在闲聊着,记者上前了高利峰焦化的详细情况。一位李姓大哥对记者说:“高利峰焦化厂是因为在生产过程中炉体粉尘设施简陋,造成严重的煤尘污染,所以污染特别严重。”还有的说:“你们看,我们这村边都是重污染企业,化工厂就有两个,其中污染最严重的就是高利峰焦化厂,因为他的环保设施刚刚在建设,排放的废烟气不达标。生产时排出来的黑烟滚滚往外冒,粉尘飘落的到处都是。包括我们村的地下水也已被严重污染,地下水散发的废气味道极其难闻,还有黑色细小颗粒沉淀,粉尘落到村子及周边的庄稼地里,造成庄稼减产”。另一村民也抢着说:“由于焦化厂距离村庄比较近,在生产时释放出来一种令人窒息的胶皮味,平时连窗户都不敢开,洗好的衣服都不敢挂在院子里晾晒,严重影响了周围村民和居民的日常生活,群众被地下水的胶皮味折磨得苦不甘言”。还有一村民说:“就这样的污染问题,在这里已有好几年了,我们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由于企业老板关系网比较复杂,听说和镇里,县里的领导都有特殊关系,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再说环保局每年收取企业都有不少的排污费。现在的社会有钱就可以有一切,钱权都是一体的,那个领导还会顾及老百姓的生活安危。 所以这样的污染情况如果不是临沂市的领导因为环保问题被约谈,这样的企业到现在还会继续生产”说这句话时村民都是一脸的无奈。附近的村民就此污染事件也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一直都没有给个说法,直到今年3月10日,高利峰焦化厂才被勒令停产整改,到今天一共停止生产才20多天,污染带来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当地村干部反映说:“高利峰焦化厂在企业建设用地上比实际合同签署的用地面积多出了几十亩,该焦化厂在生产的这些年里,排放污染一直不达标,企业的环评手续也不健全。”(有采访视频录音)
 
  另据资料显示,对于焦化企业的污染问题而言,二氧化硫还不是主要问题,而是焦化出炉时产生的苯并芘,这是国际公认的高致癌、致畸物质,而癌症的患病过程又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在这些村民无奈的表情和叹气声中记者能感觉到老百姓都在为自己和家人的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所担心着,记者也为此替这些百姓将来的生活及生命安危所揪起心来。相关职能部门在这样的污染事件中是否存在行政失职行为?地方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的行为似乎“视而不见”。污染企业在给当地财税做出重大贡献和给自己带来巨大经济收益的同时,却给当地群众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毁灭性污染。利税大户也随之变成污染大户,究竟是谁在为其严重污染“保驾护航”?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而作为费县环保局和地方政府都是污染企业的直管和监管部门,其工作是如何做的呢?仅仅因为每年企业给环保局上交有一定数额的排污费,给政府缴纳的有可观的利税,这样政府和环保部门就可以纵容企业随意污染吗?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在有些地方政府领导眼里竟然看作“一纸空文”,得不到真正意义的实施,而是反其道而行之!
 
  恶意欠薪,严重污染企业也是老赖企业
 
  本网在采访过程中,在该企业门口遇见了前来讨薪的十几名农民工朋友,其中一位张姓农民工朋友向本网说:
 
  “我是山东四方安装有限公司的部门经理,也是我公司诉临沂高利峰焦化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我公司自2008年起就开始为高利峰的焦化项目进行设备整体安装,期间包括众多的追加项目,直到2012年12月份,我公司完成了高利峰公司的安装事宜,该项目经过了高利峰公司的验收,工程的总造价核定为1794万元。工程安装期间,高利峰公司总共支付我公司559余万余元的设备安装款,尚欠我公司1200余万元的款项一直拖欠不付。”
 
  “我公司自工程竣工之后,一直不间断地追要拖欠的设备安装款,这里面包含着800余万元的工人工资,为了安抚职工情绪,我公司尽了最大努力垫付了小部分工资,但是实在无能为力了。2013年8月,我公司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又垫付了十几万元的诉讼费,将高利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支付拖欠的设备安装款。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近一年的审理,最终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判决高利峰公司支付我公司设备安装款12344473元以及违约金。”
 
  “2014年9月该判决生效之后,我公司即可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我们的执行申请自临沂市中院立案之后,直到2015年1月才给高利峰公司送达了执行申请,期间这家公司整体租赁给其他公司正常经营,使用的设备全部是我公司安装的,我们不得以在2015年1月又向临沂市中院递交了对高利峰公司的焦化设备进行强制拍卖,我公司在设备拍卖款中优先受偿的请求,但是目前该请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我作为一名企业经营者,带领近百名职工,从2008年到2012年将近5年的时间里,抛家舍业,在外辛苦工作,期间还为高利峰垫付了几十万元的材料款,无非就是带领我的工人们好好干活,挣来一份养家的钱。但是时至今日,工人们不但没有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我个人和公司还垫付了几十万,工人们在今年年底聚集公司门口,要求我们兑现工资,我们也将临沂中院的判决书给工人们进行了展示和解释,也将执行情况向他们做了详细的解释,但是工人们要生存,几年的辛苦工作不能就这样打了水漂,便宜了高利峰公司,我们的安装的设备还在,这些设备一直在运转,某些人一面拖欠着我们的血汗钱,一面利用我们安装的设备赚钱,天理何在!”
 
  “我们公司位于泰安肥城,为了打官司、执行,我们不断的往返于泰安和临沂之间,与执行人员也多次进行交流沟通,把我们的意见和建议都向他们汇报过,但是该案的执行一直没有任何进展,我们甚至建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把所有进入执行高利峰公司的申请人进行细致的梳理,让执行法院先搞清楚到底有多少执行的案子涉及高利峰公司,据说临沂中院还有申请执行该公司的案子近两年而没有任何进展的案子,这是理由吗?作为一名执行法官,给申请人这样的理由能站得住脚吗?临沂法院在这方面具体做了什么工作,向前推进了什么?!我们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打官司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将全部希望寄托在法院身上,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法院对老百姓的死活置之不理,漠不关心,却用“很多执行的,都执行不了”这样的理由来搪塞我们,这样的衙门对老百姓来说太可怕了!”
 
  “我们目前拿着一纸胜诉的判决书,眼睁睁的看着原来安装的设备运转却无能为力,我们的身后是百十名工人期望而焦虑的眼神和他们需要养活的家人,万般无奈之下,希望领导们把这件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放在心上,督促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临沂市政府尽快妥善解决为盼!”
 
  法律规定 恶意欠薪者将获刑
 
  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将“恶意欠薪”的罪名正式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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