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实现线上线下集成服务

房产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4-12-11 10:45:28
为了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政数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集成服务,通过重新梳理整合相关业务流程,实现了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的目标。这一创新举措旨在为市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体验。
 
服务对象
 
这项服务主要面向在东莞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进行网上申请,或者通过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一件事”优先窗提交线下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2. 已完成网签备案手续,购买增量房还需完成预告登记手续。
 
3. 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购买自住住房办事指南的要求。
 
5. 适用于已纳入“全市通办”楼盘范围的商品房。
 
6. 按规定办理贷款房屋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7. 所购商品房不存在抵押状态。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买卖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件。
 
2. 买方常住人口登记卡。
 
3. 买方婚姻证明材料(单身签署电子单身证明)。
 
4. 买卖双方个人活期储蓄账户。
 
5.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
 
6. 卖方不动产权证(购买存量房需提供)。
 
7. 首付款证明。
 
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材料。
 
9. 抵押权登记的材料。
 
10. 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相关税费申报材料、契税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分为网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方式: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2. 登录“一件事”专区,选择公积金贷款,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3. 公积金中心后台贷款审批。
 
4. 按照缴税办理指南完成缴税(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5. 提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6. 借款合同面签。
 
7. 发起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
 
8. 在抵押手续落实后,发放公积金贷款。
 
线下办理流程:
 
1. 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2.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一件事”优先窗提交申请。
 
3. 公积金中心后台贷款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一件事”优先窗。
 
4. 线上或至线下税务窗口缴纳税费(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5. 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购买增量房此项为可选项)。
 
6. 借款合同面签。
 
7. 发起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
 
8. 在抵押手续落实后,发放公积金贷款。
 
出台背景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国办函〔2024〕53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金〔2024〕280号)的文件精神,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高效落地实施。
 
设定依据
 
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
 
常见问答
 
1. 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上线后,还需往返跑动多次相关职能部门么?
 
   - 不需要。整合精简公积金贷款“一件事”购房全过程业务办理事项受理要件、所需资料、业务表单,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房地产税费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等各环节所需信息进行一次性集中采集,实现业务办理资料及信息“申请人一次提交、多部门共同使用”。
 
2. 通过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可以同时申请出具不动产权证么?
 
   - 可以。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申请人如果购买的是增量房(一手房)已达到办证条件,可以选择是否通过公积金贷款“一件事”申请缴纳税费以及出具不动产权证。
 
3.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件是不是有变化?
 
   - 是的。原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需在已出具买方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调整为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即可申请,提供出卖方的不动产权证和其他业务所需材料。已办买方不动产权证在出证3个月内仍可正常受理。
 
4. 合同网签时的买受人与不动产权登记时的产权人必须一致么?公积金贷款审核通过后,可以在办证环节增加其他产权人么?
 
   - 合同网签时的买受人与不动产权登记时的产权人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抵押登记办理,导致无法正常发放贷款。若执意变更产权人,造成的不利影响由申请人承担。
 
莞讯网认为,通过这一系列集成服务的推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仅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还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贷款购房体验,真正实现了“只进一门、一网通办”的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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