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宣化区:法官秦海斌冒充领导签字没人敢管

国内   来源:市场信息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4-28 12:45:41
  原标题:张家口宣化区:法官秦海斌冒充领导签字没人敢管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法官秦海斌冒充副院长签字,伪造解冻通知书,没有给受害人下达裁定书、并且在星期天违法解冻存款,导致受害人遭受300万元损失;受害人历时两年上访,法院驳回上诉,检察院不予立案,受害人万念俱灰,法官秦海斌去年却升职了。这本身是一个很严重的司法腐败问题,让人震惊愤怒不可理喻的同时,也不得不感慨万分,人民法官秦海斌视法律如游戏,手眼通天,真是张家口宣化区第一牛人。
 

 
  真法官精心策划办假案

  张家口市天龙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张振伟于向受害人张辉借款500万元,恶意不还。受害人于2014年5月将其起诉至宣化县人民法院并立案。随后宣化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秀琴带人到当地农联社将张振伟个人在联社定期300万元的存款办理了冻结手续,法院下达了冻结通知书。由于管辖地异议,宣化县法院于9月23日,将此案移交给宣化区法院。2015年7月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张振伟给付原告张辉本息共计620万元。喜出望外的原告,万万没有想到,宣化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却发现被冻结的300万元存款,已经在9个月前已经解封,也就是该案由宣化县人民法院移交到宣化区人民法院的第5天就解封了,原告张辉多方了解获悉:宣化县人民法院此案主办庭长秦海斌徇私枉法,冒充法院副院长和主审法官王秀琴签字,冻结的存款早以在2014年9月工28日解封,并于当天取走279万元存款。原告张辉找到法官秦海斌问:为何在此案已经移交到宣化区人民法院的第5天,也不告知我本人就做出如此法律裁定,你依据什么解冻存款?你是宣化县法院的庭长,此案已经移交到区法院已经5天了,此案已不在你的管辖内,你有什么权力解封存款,你是不是违规解封?秦海斌的答复是:时间长他忘记了。秦海斌于2014年9月28日私自将已经冻结的300万元存款解冻,2014年9月28日这一天是星期天,是法院的休息日。星期天加班办假案,为了办假案真是不辞辛苦!同时,在法院院领导与县纪委领导组织的受害人参加的协调会上,秦海斌亲口承认解冻没有裁定,在解冻通知书上伪造了批准人副院长的签字,伪造了案件承办人的签字。一起假案就是这样出笼的。
 

 
  受害人历时两年上访没人管

  这也实在太荒唐了,法官秦海斌的眼里哪还有丝毫法律意识,这不是拿法律当儿戏是什么?这一切折射法官丧失职业道德,对法律缺乏起码的尊重和敬畏。法官视法律为儿戏,严重践踏法治精神。法院法官游戏法律,如何指望他们遵纪守法?如此法院又如何取信于民?只是不明白,制定解封通知书过程、副院长、审判员、签字、法院印章等程序,咋就由秦海斌一手操办成了呢,难道秦海斌承包或买断宣化县人民法院?。

  解封存款法院必须出具解除裁定书并告知原告,宣化县法院并没有出具解封裁定,也没有告知原告。原告找到批准人副院长张晓据、承办法官王秀琴,二人告知:签字一事他们毫不知情,并明确表明,解封手续上的签字并不是他们本人签字。原告将此事上访到县纪委,县纪委找秦海斌谈话,法官秦海斌承认:副院长和主审法官的签名均是他一人所为。受害人历时两年上访,仅2016年就寄出四十多封上访信(见邮政回执全部保存),宣化区法院、检察院均不立案。难道依法治国在张家口宣化区就变成了忽悠老百姓的一句口号?
 

 
  伪造逼院长签字不容回避

  宣化区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秦海斌伪造法院副院长、审判员签字,违法解冻存款,并且是在双休日解冻存款,导致受害人遭受巨大损失。这一切都似乎已天衣无缝,但事情很快就败露。人民法官秦海斌是此案合议庭的审判长,当初原告张辉是冻结申请人,并没有申请过解冻,也没有收到过被冻结人的异议,原告张辉,作为冻结申请人为什么没有收到解封裁定书?你到底是法盲还是文盲,如果你是法盲那你是怎么选拔成法官的?法律是神圣的,不是你家的家规,它有严格的程序,任何违背程序的行为也就意味着违规、违法,是应该受到纪律甚至法律处分的。这笔巨款是不是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2003年江西弋阳县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龚才来伪造民事判决书,并假冒领导笔迹进行了签发。被弋阳县人民法院以民事枉法裁判罪一审判处龚才来有期徒刑1年。20013年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伟华经县政府授意,伪造了8份判决书,“依法核销”了被4家单位企业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130多万元的的“烂账”, 让有关当事人逃避了责任追究。刘因涉嫌渎职侵权,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受害人历时两年实名举报现任张家口宣化区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秦海斌冒充副院长签字,伪造解冻通知书等,如果举报属实,那么秦海斌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等等多项罪名;相反,如果举报的事实不成立,那么张家口市有关机关也应查明事实,公布真相,替人民法官秦海斌洗清污名,挽回他本人和政府机关的清白。并且要追究举报人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如果张家口市和宣化区有关机关仍然按兵不动,显然不符合有关规定,也不利于保障举报人控告的权利,更可能错失查处犯罪的良机,让涉案人员躲过法律的制裁。

  法官秦海斌究竟伪造了法院领导多少签名,办了多少假案?难道秦海斌是第一回这么干吗?受害人历时两年的不断举报,秦海斌怎么还升官了?他的后台究竟是谁? 这是否告诉人们法官游戏法律,法律成为某些人手中工具?如果举报属实,秦海斌必须受到法律惩处?否则法律将变为权力阶层手中的橡皮泥?更谈何以法治国? 只要是天理尚存,我们就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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