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园新村(第十一批)公租房选房活动将于17日举行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3-09 11:14:06
  雅园新村(第十一批)公租房选房活动将于17日举行
 
   8日,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雅园新村(第十一批)公租房选房活动将于17日下午在南城雅园新村A区篮球场举行。据悉,经复审后,共有185户(人)配租对象参与本次选房。其中,本市户籍28户,外来工人员157人。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配租方案,本批选房将优先安排本市户籍家庭选择三房一厅(面积约80平方米)房源,而记者发现,参与本次选房活动的本市户籍家庭户数远低于三房的房源数。这意味着此前沿用“外来工不能选租80平米的三房户型”的惯例或发生调整。
 
  据悉,雅园新村公租房位于东莞市南城区环城路旁,为东莞市属最大保障房小区。本次选房活动可供分配的房源共233套。其中,一房一厅的40平方米户型有57套,二房一厅的60平方米户型有132套,三房一厅的80平方米户型有44套。参加本次选房意向登记租住雅园新村公租房的轮候对象经复审后,已确定共185户(人)为配租对象,其中本市户籍28户,外来务工人员157人。
 
  至于公租房租金标准,记者获悉,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市困难家庭,租金按1元/平方米收取;符合经适房条件的本市困难家庭,租金按3.69元/平方米收取;超出经适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5.5元/平方米收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7元/平方米收取。这意味着的外来工申租者若成功选租一套40平米或60平米公租房,在不计水电物业费的情况下,每月租金分别为280元和420元。
 
  记者获悉,届时,上述185户(人)配租对象可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依时到场,领号抽签选房。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选房,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现场选房签定《选房确认书》后,经15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凭确认书到雅园新村物业管理处签定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选择公租房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上次配租方案,本次方案的配租原则一栏不再是笼统的“配租对象可选择三类户型中任意一类”的表述,而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本批选房优先安排配租对象为本市户籍4人以上家庭选择三房一厅(面积约80平方米)房源”的表述。记者发现,参与本次选房活动的本市户籍家庭仅为28户,远低于三房一厅的房源数(44套)。这意味着此前沿用的“外来工不能选租80平米三房户型”惯例或发生调整。
 
   自2014年4月1日《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租金不断降低,条件也是不断放宽,保障了外来工群体的租房需求。目前,外来务工人员申租公租房应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5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自2014年4月1日《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租金不断降低,条件也是不断放宽,保障了外来工群体的租房需求。目前,外来务工人员申租公租房应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5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记者 秦小辉)(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