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代缴成交费竞拍者车牌 未能成功过户状告拍卖行索退
拍卖现场,叶某在成功拍卖车牌后转身就走,随后朋友以其名义办理一张银行卡向东莞市拍卖行缴纳相关费用8万元。然而,叶某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导致车牌未能成功过户,遂将东莞市拍卖行告上法庭,索退8万元成交费用。
2月13日下午,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开庭,被告代理人在庭上辩称,整个拍卖流程符合竞拍程序,叶某自身行为存在规避相关义务的嫌疑。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原告叶某起诉称:其在2016年3月,参与被告东莞拍卖行举行的粤S 66***车辆拍卖会,拍卖过程中,原告持竞投牌以8万元价格拍得该车牌。拍卖行并未告知原告拍卖该车牌的成交手续及注意事项,也没有签署拍卖笔录。
叶某称,2016年3月18日,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朋友用以自己名义办理的银行卡在东莞市拍卖行刷卡8万元,并未经授权与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
“拍卖行未经审核,就把《成交确认书》交予不是买受人的第三人签署,导致原告在一个月内没有完成该车牌的过户手续,后被告将车牌收回并卖予他人”,叶某代理人庭审时表示,原告叶某多次与被告交涉要求退还成交款,被告均不予理会。
原告认为,该《成交确认书》并非原告所签署,应当无效。原告诉求拍卖行返还拍卖成交款8万元等。
据介绍,拍卖的整个流程需要经过审核资格、查看竞拍者身份证件(保存2份复印件)、交纳保证金、凭保证金收据原件发放竞拍举牌号码牌等步骤,以保证竞拍者的身份无误。
庭审现场,拍卖行辩称:整个拍卖流程符合竞拍程序且曾多次核实过竞拍者叶某的身份信息,《成交确认书》上也已明确署名时间及叶某的签名情况。此外,经法庭调查,原告叶某拍卖当天确实出现在拍卖现场参与拍卖,并且已经知悉自己已成功竞拍到案涉车牌号。
“叶某明知在竞拍成功后却转身就走,这已经不符合常理了”,庭审现场,拍卖行代理人称,拍卖行通过诸多的环节认为《成交确认书》签名是竞拍者本人,而且缴费人刷卡所持银行卡也是竞拍者本人的卡号,“叶某并未向法庭阐述其朋友是谁,因此原告叶某的陈述只能说是在规避相关的法律义务,与朋友串通达到退费目的”。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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