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交车上殴打司机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7-21 17:49:12
  男子公交车上殴打司机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乘客要下车,公交车司机没听到乘客招呼错过了停站,乘客再次招呼司机要下车时,车辆已经错过了停站位置而无法停车了。于是,乘客李某与司机刘某大吵起来,一路吵到汽车站内。李某一气之下竟然动手殴打司机,致使行驶中的公交车与另一辆公交车在车站内相撞,所幸没有造成乘客伤亡。近日,樟木头警方以寻衅滋事对湖北籍男子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7月14日11时许,李某乘坐L4公交车从东莞汽车总站到樟木头,李某原本要在樟木头天一城站要下车,结果司机错过了停站位置而无法停车。李某立即火冒三丈,与司机刘某大吵起来,两人一路争吵直到L4公交车进入樟木头振通汽车站内。
 
  本来下车了也就算了,可是李某越吵越厉害,竟然动手对着司机刘某的头挥拳就打,刘某因要开车又要挡住李某的攻击,一下没有控制住方向盘,车就撞上了停靠在站内的另一辆公交车。
 
  好在刘某刹车及时,站内行车速度不快,又实行了人车分流,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可是两辆公交车就都有损伤。振通汽车站执勤的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赶到现场将李某抓获。看着被撞坏的两辆公交车和一车惊魂未定的乘客,李某此时才冷静下来,又是向司机和乘客道歉,又是主动赔偿损失。
 
  来到派出所后,民警立即对李某的行为展开侦查定性,认为李某认错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车辆损失,得到了公交方的谅解,樟木头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对李某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警方提醒,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司机方向盘、殴打司机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涉嫌触犯《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忍一时风平浪静,万不可逞一时之快酿成大错。(记者 钟慧斌)(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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