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让前妻探视女儿被告上法庭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0-17 09:10:20
  男子不让前妻探视女儿被告上法庭
 
  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常平的林女士已有2个月没能探望到女儿了,无奈之下,林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东莞市第三法院常平法庭收案后,与妇联及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合力调解,并引入婚姻和心理咨询师对双方进行情感疏导,最终圆满化解双方矛盾,林女士向法院撤诉。
 
  林女士与杨某于2013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今年6月离婚了。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由杨某抚养并共同生活,抚养费由杨某负担,林女士享有探望女儿的权利。
 
  离婚后第一个月,林女士每周末都会有一天时间与女儿见面,并带女儿去游乐场等地玩耍。但从今年8月开始,杨某以给女儿在周末报了暑假班为由,拒绝了林女士探望女儿的要求。两人因此引发矛盾,林女士遂向市妇联求助,同时还向常平法庭提起了诉讼。
 
  考虑到该案是家事纠纷,常平法庭收案后建议林女士先行调解。获其同意后,法庭专职调解法官及驻庭调解律师通过联系常平镇妇联及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他们在前期调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并听取了他们的调解建议,从而形成调解方案。
 
  9月11日下午,常平法庭与妇联、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携手对该案进行调解,并邀请了婚姻和心理咨询师到场进行情感疏导。
 
  法庭调解法官和调解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杨某进行疏导、劝解,建议杨某从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这一角度出发,与前妻进行良性沟通。但杨某坚持认为,女儿的周末时间应当用来学习,而不该被林女士探望影响,同时,他还表示林女士要探望女儿,就要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就在调解陷入僵局时,在场的婚姻和心理咨询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向两位当事人分析各自在女儿成长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并陈述了杨某做法的弊端。让杨某明白了双方关爱孩子、为孩子考虑的立场是一致的,应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杨某逐渐放下消极对立情绪后,咨询师再针对抚养费的问题进一步调解,杨某同意了林女士提出的探望方案,并同意对抚养费问题另行协商,林女士撤回了起诉。 
 
  常平法庭庭长覃进朋表示,婚姻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家事纠纷解决的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关系的稳定与否。由于此类纠纷通常关系到婚姻双方的情感问题,因此在调解过程中进行心理疏导尤为重要。联合妇联等部门并引入婚姻和心理咨询师对案件进行调解,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有利于及时把家事矛盾化解在诉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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