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排60吨电镀废水入海获刑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6-19 09:47:46
  男子偷排60吨电镀废水入海获刑
 
  生态环境无法鉴定、鉴定费用高、诉讼和裁判执行程序不明确等问题,一直是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的“拦路虎”,如何破题成为了全市检察机关的课题之一。
 
  记者昨日从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下称“二区检”)获悉,二区检提起的熊某徕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办理。办理过程中,二区检在全市首次运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为全市检察机关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难点,作出了有效的先行探索。
 
  2016年2月,熊某徕在虎门镇租了一铁皮厂房开设洗水厂,后改为电镀厂。生产期间,该厂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厂外下水道,再流到交椅湾近海。2016年11月10日,该电镀厂被环保部门发现查封。2018年7月10日,公安机关将熊某徕抓获。
 
  经查,熊某徕电镀厂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厂外下水道约60吨,每吨治理成本60元。该废水通过下水道排进原沙角电厂煤灰池再溢流到交椅湾近海。二区检参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虚拟治理成本法运用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以虚拟治理成本法进行计算,熊某徕应承担其对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费用14400元。 
 
  生态环境保护是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监督领域,也是东莞检察机关推行公益诉讼“三位一体”办案机制的重要突破口。但是,由于生态环境无法鉴定、鉴定费用高、诉讼和裁判执行程序不明确等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一直存在着不小的困难。
 
  为此,二区检以该案为切入点,开启了追究污染者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的“探索之路”,并开始运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环境修复费用的路径。
 
  2019年5月15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熊某徕当庭悔罪、道歉。2019年6月4日,该案正式宣判,熊某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4400元。(来源:东莞时间网)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