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发商想共享小区路 业主同意不能共用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11-03 08:18:09
  东莞开发商想共享小区路 业主同意不能共用
 
  小区开发商在紧邻小区的北侧又建一个新的小区,想两个小区共同使用原小区北侧的一条道路,此举遭到原小区业主的强烈反对,理由是那条道路与其他公共设施一样属于原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们已分摊了其建设成本,开发商这么做是损害原小区业主的利益。此事发生在大朗镇,记者昨日从市城乡规划局公布的意见处理结果中获悉,该局表示,在未取得原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那条路确实不能两个小区共用。
 
  业主:我们利益受损
 
  东逸湾花园是大朗镇的一个居民小区,眼下,其开发商东莞市钜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其北侧一路之隔的地方又建一小区,名为东逸湾花园(北区)。开发商申请东逸湾花园(北区)与东逸湾花园共用后者北侧那条小区道路,引起东逸湾花园业主们的强烈反对。
 
  东逸湾花园业主认为,小区北侧这条道路与所有公共设施一样,属于东逸湾花园全体业主所有,且业主们已分摊了其建设、维护成本,开发商现在要两个小区共同使用这条道路,就是损害了东逸湾花园业主的利益。
 
  还有业主要求将东逸湾花园的15栋楼用高两米以上的实体围墙围起来,不能与北侧加建的东逸湾花园(北区)的5栋楼房互通。
 
  不仅如此,还有业主称,在购买东逸湾花园的房子时,销售员曾告诉他们该小区为13栋住宅楼的小区,其他用地则是绿化用地。“开发商未真实反映该楼盘的实际情况,属于欺诈销售,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该业主称。
 
  开发商:共用道路可双赢
 
  开发商东莞市钜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则认为,新建的东逸湾花园(北区)所在规划用地狭长而窄小,与已有的东逸湾花园所在规划用地相连,看平面图就知道东逸湾花园(北区)的规划用地需与东逸湾花园规划用地共同开发,从而构筑成一个整体的商住小区。
 
  “如果将两个小区用围墙隔开,那么我们开发第二块地就完全失去了意义,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公司无力承受。”开发商表示。
 
  开发商还表示,市国土部门及大朗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也是基于这种考虑,在控规上将两块土地均调整为商住用地,希望开发商在两块地上开发出一个整体项目,只是由于当时土地指标等方面的原因,才将两块地分两次出让的。
 
  开发商还称:“实际上,两个小区共用道路并没有对东逸湾花园的业主造成不良影响,相反可以扩大整体空间,并提供更多的绿化空间,增加更多的车位,在一定程度上是双赢的。”
 
  对于有业主质疑“东逸湾花园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开发商予以否认。
 
  规划局:
 
  原小区业主若不同意
 
  那条道路不可以共用
 
  那条道路到底是否可以两小区共用,对此,规划部门怎么看?
 
  市城乡规划局明确表示,东逸湾花园和东逸湾花园(北区)属于两个独立的居住小区,开发商申请共用的道路属于东逸湾花园小区。在未取得东逸湾花园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东逸湾花园(北区)项目不可以使用东逸湾花园的小区道路。
 
  至于在楼盘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以及销售代理公司是否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市城乡规划局认为这与本次规划方案公示的内容无关,双方的意见均不予采信。(记者 李直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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