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欢迎来信咨询,我们将请专家为你一一解答。邮箱:180756352@qq.com
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3年前,南城一新建小区在楼盘促销广告上注明购房可以入读附近公办学校。为了孩子长大了能在南城上小学,我卖掉了原来房子,在该小区购置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
今年9月,儿子即将入学,但是南城教育部门表示学位不够,我的孩子有可能无法就近入读公校。那么,当年开发商的承诺无法兑现,我可否退房?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唐胜利律师:开发商的正式宣传资料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孩子无法就近入读公办学校,张先生可以持宣传资料和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孩子就近入读公办学校带来经济损失和一定的精神补偿。
但是如果合同没有注明“无法就近入读公办学校则退房”的条款,那么退房的理由不成立。(记者 陈明)(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