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6-16 08:43:36
  东莞拟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职能向社会转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将由有代办住房贷款服务、法律服务资质的单位自愿报名,中心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确定合作后签订协议并将单位名单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布,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9日。
 
  引入贷款合作单位,怎么收费?对广大市民关心的这一话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费用由贷款申请人支付该单位,收费标准由公积金中心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其中,贷款额超过40万元的,收费应不高于贷款额的2.5‰;贷款额4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应不超过1000元。合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目收取与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无关的其他费用。
 
  合作期内,合作单位须向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存入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风险担保保证金,并随时保持足额。其中,存入人民币20万元,每年可以代理不超过300宗公积金贷款业务;存入人民币40万元,每年可以代理300宗以上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在收到合作单位交纳的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存为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一年,上述定期存款利息归合作单位所有。
 
  缴存公积金对单位和职工均强制执行
 
  有网友“外地同志”问,“我是外地人,我不准备买房,也不准备在东莞长期居住,我自己不愿意交公积金,单位有责任吗?”公积金中心答复表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对单位和职工均是强制执行的。若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即使经职工本人授意,包括职工本人强烈要求不缴存、职工与厂方签订不缴存的协议等情况,单位仍不可以免责。
 
  有市民提问,截至目前,他已在东莞连续缴存了38个月的公积金,状态正常,公司是按1500元的基数缴存的,现在账户余额是5199元。想在东莞用公积金+商业贷款购首套房,首付三成,咨询后说缴存的基数太低,无法申请公积金,请问最新的公积金贷款购房不是按Y=B×(T+I)×L的公式计算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吗,难道跟缴存的基数也有关?
 
  公积金中心回复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跟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等有关,还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要求。职工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
 
  离职后公积金不可个人缴存
 
  公积金提取新政实施后,不少市民对离职后的公积金缴存问题存在疑问。有市民提出,“我离开公司后,是否可以继续缴存公积金?如何缴存?”公积金中心对此回应说,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的,不可以由个人单独缴存。
 
  有市民问:“我4月申请辞职,缴存公积金到3月,我能全部提取出来吗?”公积金中心回应说,东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是没有预约服务的。离职或失业提取按“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执行。
 
  3月1日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市户口职工离职或本市户口职工失业时均可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但3月1日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只能按符合本规定的提取情形提取。
 
  互动问答
 
  问:我购置了第一套房,在建行贷款60万。能否先带房产证按照“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取账户剩余的钱,然后再带贷款合同按照“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办理贷款还款?
 
 
  答:凭房产证提取属于“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并且是一次性提取。提取后将不能按其他形式再以这套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我在肇庆购买商品房一套,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不向银行贷款。即第一次付3成签订购房合同,剩下7成在1年内付完。我能否拿到购房合同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付尾款?
 
  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和证明,可以办理提取,但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或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没有备案日期的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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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新政6月10日正式实施,市场反应冷淡,多楼盘表示——
 
  6月10日,东莞公积金贷款购房新政正式实施,在取消购房面积限制,提高个人、夫妻贷款额度等多项利好政策下,市场反应却比较平淡。记者走访东莞城区多家楼盘发现,不少楼盘表示只接受14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公积金贷款,一些楼盘更直称“公贷回款太慢,不接受公贷”。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开发商和银行对公贷冷淡,内在症结在于公贷放款时间太慢、贷款利率低。
 
  楼盘
 
  只接受140㎡以下公贷
 
  10日是东莞公积金贷款购房新政实施首日,在东莞万江某楼盘销售现场,并没有意料中的火爆。记者当天下午在售楼中心看到,现场只有三三两两的看房客。
 
  “我们这里140平方米以下户型,才接受公积金贷款。”销售人员杨小姐告诉记者,大于14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只接受商业贷款。据其称,目前在东莞城区不少楼盘虽然接受公积金贷款,但都有面积限制,基本都限制小户型,“像北大资源御城,南城的幸福公馆等接受“公贷”都有限制”。而一些大户型洋房,据业内人士杨先生称:“因为“公贷”放款太慢,短则半年,长则一年,南城的帝景中央此前就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现在剩下的别墅就更不可能接受“公贷”了。”
 
  世纪城国际公馆楼盘的销售人员则称,此前楼盘还接受140平方米以上户型的公积金贷款,“但办理起来相对复杂点”,所以申请人数极少。
 
  购房者
 
  几天间可多贷十多万元
 
  即便楼盘对“公贷”新政未全盘买账,一些处于过渡阶段的东莞购房者,的确因此得到了意外的“惊喜”。
 
  “前两天,代理律师打电话说,我可以按照新政多贷十多万元。”今年5月,小王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东城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宅,总价约为90多万元。因为是首套房,小王选择用公积金贷款30多万元,剩余的30万元采用“商贷”。
 
  小王说,因为6月10日新政实施,根据新政,他算起来大概可以多贷十多万元。对于开发商对“公贷”接受度问题,小王坦承其也碰到过一些楼盘不接受“公贷”,但幸运的是,综合户型、地理位置等因素,这些楼盘最终他都没有选择。小王认为:“东莞拥有立法权,应出台相关政策保障购房者的权益,让楼盘自觉自愿接受‘公贷’,而不是排斥‘公贷’。”
 
  业内分析
 
  “公贷”放款慢利率低
 
  开发商银行“爱不起来”
 
  那么,新政实施首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贷”购房宗数如何,公积金中心未给予明确答复。而此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曾回应,新政后会否造成公积金资金紧张,“不担心,目前公积金资金十分充裕,大家来贷款吧!”
 
  这边厢公积金中心隔空喊话“来贷款吧”,那边厢,开发商、银行却对公贷表现冷淡。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分析称,公积金中心希望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然而,事实上,“公贷”审批慢、放款更慢,“商贷”一个月就能搞定,“公贷”却要半年,甚至一年,“迫使”开发商选择前者,放弃后者。
 
  而对于“公贷”放款慢问题,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员则表示很“冤枉”,据了解,只要资料齐备,一般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但“通过之后,银行何时放款就不知道了”。银行方面则称,现在银行的“公贷”利率已非常低,相比于“公贷”,银行更青睐“商贷”。(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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