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起正式受理申请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4-01 22:12:18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起正式受理申请
 
  之前,我们报道过,东莞将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今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提取事项的公告,并从今天起正式受理申请。
 
  提取条件放宽 手续简化
 
  以往,租房提取公积金, 必须要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和发票。而这,也难倒了不少提取人。现在,只要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就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月缴存额60%且不超过540元的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庆星:“我们现在唯一的限制条件就是申请人在东莞没有自住产权住房,我们主要考虑使更多的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
 
  街坊 饶先生:“有的人买不起房,如果他是在租房子,那能够从公积金里面取点钱出来也可以啊,至少可以减少经济方面的压力。”
 
  额度规定有依据
 
  据了解,每月最高提取540元的额度,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参照我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标准制定的,覆盖了大部分的缴存人群。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庆星:“按最高的人均单价20元/平方米,个人面积18平方米,再一家三口来计算的。”
 
  公积金管理中心估算,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群将达到40万人左右,预计年提取额度为20亿元。
 
  提取方式多样化
 
  为了方便大家使用租房提取公积金这一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推出了多样提取方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庆星:“单位可以帮职工代办租金提取,通过批量的方式来办理,第二就是个人,可以通过网络自助办理和短信办理,也可以到柜台凭身份证办理。”
 
  (一)批量代办
 
  职工应本着真实意愿提出申请并授权和委托单位代办,单位须知悉批量代办的要求,尽核实的责任。
 
  (二)自助服务
 
  1、短信办理
 
  编辑短信内容“ZFTQ”,发送号码请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类”—“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业务指南”查询。
 
  2、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登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
 
  (三)临柜办理 
 
  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通过自助服务办理的话,需要先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庆星:“自住办理,首先要在我们的柜台开通一个自助服务,开通自助服务后,他就可以选择个人在网上办理或者短信办理,我们这个审批时限有5个工作日。” 
 
  工作人员也提醒,目前,申报家庭是否有自有产权住房,是通过个人申报和与房管局信息联网相结合,进行核查。大家一定要如实填写。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如果你有隐瞒被我们发现的话,我们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五年内的限提限贷之类的各种措施。”?(记者 邹薇 何振成)(来源:东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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