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2月份月供将比去年低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1-06 08:56:29
  公积金管理中心:2月份月供将比去年低
 
  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称,1月份涉及到跨年分段计算,月供不降反升,2月份月供将比去年低
 
  “盼来盼去,终于盼到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了,月供咋还不降反升了呢?”家住南城石竹新花园的沈女士发现,今年1月份她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去年最后一个月还高些,就很纳闷,打电话咨询本报,“贷款利率不都是每年一调吗?今年1月份月供应该减少才对啊?”
 
  从去年11月22日起,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从4.5%降至4.25%;5年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从4%下调至3.75%。
 
  与商业贷款一样,公积金贷款买房者也不能立即享受利率下调带来的月供减少。利率也是每年一调。
 
  之所以出现本月的月供不降反升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分段计息造成的。
 
  本月月供跨年度分段计息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发布了《关于公积金借款人2015年1月份月供额增加的说明》,像沈小姐一样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需要注意了,虽然贷款利率下降了,但是1月份涉及到分段计算的问题,1月份的月供不降反升,到2月份开始就是真正的全部按照新的利率计算,月供下降。
 
  2015年1月1日开始,2014年11月22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4.5%下调至4.25%。
 
  昨日公布的说明中提到,由于2015年1月份月供额需跨年度分段计息,含新旧利率计息,月供额反而偏高,2015年2月份起,月供额相对于2014年将有所降低。
 
  2月份的月供就会比去年少了
 
  为什么分段计算月供不降反升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出了解释。
 
  1月份月供额偏高的原因有多重,最重要的是分段计息。由于2015年1月份的贷款利息包含2014年12月份的部分日期和2015年1月份的部分日期,其中属于2014年12月的时间段,适用降息前的旧利率,属于2015年1月的时间段,采用新利率。
 
  另外,分段计息天数为31天,比正常每月计息天数(30天)多了一天;其次,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新利率启用后,2015年1月应还本金比2014年12月增加。
 
  当适用新利率时间段所降低的利息不能抵消计息天数增加及应还本金增加的影响时,2015年1月的月供额将高于2014年12月的月供额。
 
  提醒公积金贷款用户,虽然今年开始贷款利率下降了,但是1月份的月供还没有降下来。如果发现1月份还款比去年还多了一些大家也不必紧张,从2月份开始月供就会比去年的下降一些。 
 
  算账
 
  2月份的月供比去年少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给大家算了一笔账。比如一笔贷款剩余本金294150.32元,剩余期数209期,每月9日扣款,现在刚刚还完2014年11月的月供,原来的年利率为4.5%,将会在2015年1月1日降低到4.25%。
 
  经过计算,在2014年12月9日、2015年1月9日、2015年2月9日的月还款额分别是2033.31元、2074.75元、1993.35元。
 
  1月份的还款额比原来还多了41.44元,不过到了2月份就比去年12月份下降了39.96元。(来源:东莞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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