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大基层法院“一站式”线上调解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3-06 10:54:02
  东莞三大基层法院“一站式”线上调解
 
  疫情虽在持续,但各类纠纷仍在所难免,法院受理的案件并未减少,审判工作依旧繁忙而有序。
 
  为了避免因诉讼活动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东莞基层法院充分运用线上调解平台在诉源上化解纠纷,实现“你不来、我不去”、足不出户也能轻松解决纠纷。
 
  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制定《线上平台操作办法(试行)》,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进行“一站式”线上调解;
 
  东莞第二人民法院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云视频”,为相隔千里的双方当事人开展网上视频调解纠纷;
 
  东莞第三人民法院则利用微信群、“粤公正”小程序等平台开展线上调节,在线高效解纷,助企业渡过难关。
 
  疫情防控期间,第三法院充分利用微信群、“粤公正”小程序等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在减少当事人外出风险的同时,及时高效化解纠纷,并重点突出合同纠纷调解,助企业渡过难关。
 
  深圳某园林工程公司承包了某房地产公司名下项目的园林施工工程,但工程竣工验收后,对方却一直以公司经营困难、没有流动资金为由拖延支付,他们多番催讨均无果,双方发生纠纷。
 
  考虑到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线上调解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第三法院横沥法庭调解员坚持不懈地通过微信群组织双方调解,从法理与情理的两个角度,耐心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尽快解决此案。在原告提出愿意放弃利息的基础上,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款项17万余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现在生意不好做,公司经营面临巨大困难,迫切希望资金能够回流,感谢法院能满足我们的诉求,及时通过视频方式远程调解,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深圳某园林工程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则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为相隔千里的双方当事人开展网上视频调解纠纷。
 
  去年10月30日傍晚,张女士在长安镇驾驶电动车行进时,被宁某驾驶的小客车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女士向第二法院起诉,向宁某及其保险公司索赔近6万元。
 
  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安排了诉前调解。经调解员多次协调沟通,双方对赔偿金额仍未能谈妥。春节已近,张女士就赶回陕西老家过年了。
 
  春节后,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张女士一直留守陕西老家。双方当事人远隔千里,纠纷如何尽快解决呢?调解员经多次跟双方当事人微信沟通,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进一步的调解意愿。
 
  2月19日上午,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员借助广东诉讼服务网平台,组织了线上视频调解。此时,宁某身处东莞,张女士远在陕西家中。相隔千里,双方在视频上协商调解方案。经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仅仅一个小时就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和平化解了这场僵持数月的交通赔偿纠纷。
 
  陈某与李某是夫妻关系,但由于感情破裂,双方有意离婚。春节前,陈某请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调解员周海浪年前曾尝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无法前往法院,故未能组织现场调解。
 
  年后,疫情突发,陈某因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担心其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主动与法院进行了联系。周海浪获悉有关情况后,立即和李某取得联系,征得双方同意,决定启动在线视频方式进行调解。
 
  2月12日上午9点半周海浪、陈某、李某同时登陆线上调解平台。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周海浪当即制作上传调解笔录及协议,陈某、李某在线上点击确认后,笔录上自动生成之前已收集的电子签名,案件调解成功。法院当天即出具民事调解书,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
 
  据介绍,为保证线上调解有章可循、规范操作、高效便捷,东莞市第一法院制定了《线上平台操作办法(试行)》,并整理了当事人操作流程、线上调解笔录、协议等模板,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双方当事人一旦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员可根据模板立即制作并上传调解笔录及协议,双方当事人在线确认后即可在相应法律文书生成电子签名,调解成功后,再由法院邮寄文书。让双方当事人可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一站式”的调解服务。 
 
  据统计,今年2月,三大基层法院共在线上调解纠纷661宗,日均解纷22宗,“不见面”调解服务成效初显。(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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