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两起涉口罩刑事案件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2-06 11:51:25
  东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两起涉口罩刑事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口罩供不应求,一些不法分子趁机牟利。近日,东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两起涉口罩刑事案件。
 
  1月25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到东莞长安镇乌沙社区某商店购买口罩,拿到口罩后,假装用手机扫码支付然后迅速离开。被害人李某某发现未收到付款随即追出店外,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掏出手果刀将李某某左手划伤。1月28日,公安机关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另一起案件涉及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网络上声称有口罩批发出售。1月27日,被害人廖某某通过微信添加黄某某为好友,拟购买口罩,随后通过微信转账分三次向黄某某共转账三万余元。黄某某收款后即删除廖某某的微信好友并失去联络,后将转账款项用于赌博挥霍。1月30日,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东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由第二市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详细了解了具体案情和证据收集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侦查取证建议,确保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快捕快诉。
 
  疫情当前,东莞市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谨防陷阱,确保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口罩等防疫物资紧缺不必过于恐慌,政府正在安排工厂企业抓紧生产,着力解决紧缺问题,相信很快得到缓解。同时请大家根据专家的建议合理使用口罩,避免浪费。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公告称:建议市民尽量延后前往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办理业务。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已于2月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8日,原与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约定好办理阅卷、会见和听取意见等事项的,亦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将与相关当事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逐一联系确定。
 
  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到案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的,建议尽量后延。确实无法后延的,请提前预约办理时间,听从安排,避免人员集中;确实需要阅卷的,建议通过电子卷宗的方式进行,提前预约刻录电子卷宗光盘,按通知时间到案管大厅领取,领取后迅速离开,不要在案管大厅滞留阅卷;需要向检察机关提供材料的,建议尽量改用电话、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确需前来本院实地办理有关事项的,请按照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通告要求佩戴口罩,并配合接受防疫安检,做好个人防护,事项办完后迅速离开,不要滞留。(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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