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又有两名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二手房东被罚
2019年以来,横沥公安分局依法开展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动。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二手房东进行处罚。近期,又有两名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二手房东被处罚:
8月10日,横沥镇田头村二手房东邓某,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
8月11日,横沥镇横沥村二手房东吴某,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达两次以上,且造成严重后果,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
横沥警方再次强调,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初次查获可处200元至500元罚款,两次以上查获,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5至15日拘留。已登记承租人信息但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信息的,初次查获将责令限期改正;两次以上查获的可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据了解,横沥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租屋的巡查力度和实地抽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请各位出租人、管理人认真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做好承租人及同住人员信息申报工作,共同建设平安横沥。(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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