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所需资料及有关做法有调整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所需资料及有关做法有新调整。
根据市房管局《关于调整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证明(结果)样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即日起,通过市房管接口查询家庭住房套数,对获取结果存在异议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出具查询函。申请人携带市房管部门要求的资料到市房管部门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列表(权利人查询)》,并提供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另外,办理商转公先还后贷第二步提供的房产查档结果改为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权利人查询)》。市房管部门在2018年11月8日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及房产查档结果仍可使用。(来源:东莞阳光网)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