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系列新政策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5-30 14:19:12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系列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服务民生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年年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去年市住房公积金的当年缴存额达到108.9亿元,历年缴存总额为729.75亿元。截至2017年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达到456.74亿元,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4万笔270.79亿元。这表明,住房公积金有效地支持了广大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和住房的需求。
 
  前不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调整和推出了一系列新政策,包括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的上限提升至120万元。这一系列亲民惠民的公积金政策,已于5月正式实施。
 
  住房公积金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作为缴存职工的您,知道怎样才能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好地满足家庭购房和住房需求吗?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梳理,并对此作了解读,大家不妨一起来学习下。
 
  准备篇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要先看缴存时间
 
  缴存状况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一项重要标准。如果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从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缴存职工要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而异地职工转入我市后,其在异地缴存的月份可合并计算。
 
  二、五类情况将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对缴存职工的信用状况也有明确要求。以下五类情况,就对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大家需要留意。
 
  1.个人单笔贷款(含未结清的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不予贷款;
 
  2.个人单笔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3.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4.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5.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释疑篇
 
  三、公积金贷款最高能申请多少?
 
  今年,我市对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从5月1日起,购买首套房最高可贷120万元,购买二套房最高可贷80万元。
 
  从去年我市发放的组合贷款情况来看,达到120万元的贷款约占总量10%,发放的贷款中94%为首套住房,33%为90平方米以下、60%为90-144平方米的住房,当前市场供应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占比达到70%,因此,120万元可基本满足缴存职工的首套刚性需求。
 
  四、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需要注意的是,本市职工和外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也有所区别。
 
  本市职工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购买二套房不得低于40%。外市职工购买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40%。
 
  (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认房:若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在我市房屋登记系统中查询其家庭有住房产权登记信息,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认贷:若缴存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时,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五、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当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5年:2.75% >5年:3.25%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也就是说:
 
  ≤5年:3.025% >5年:3.575%
 
  六、公积金贷款年限有何要求?
 
  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且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
 
  同时,大修自住住房最长不得超过10年;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房屋属于首套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其他情况下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
 
  七、可贷额度怎么计算?
 
  怎么才能知道您最多能申请到多少公积金贷款?请记住以下公式: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相关系数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缴存时间系数:数值区间为0-2.8。缴存时间越长,值越大,体现缴存人对公积金制度的持续贡献;
 
  收入调节系数:数值区间为8-12。收入越高,值越低,体现“控高保低”的政策导向;
 
  流动性调节系数:数值区间为0.6-1.4,当前执行1.4,视资金流动性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举个例子,例如某职工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36个月,缴存基数为5000元,(个人+单位)每月总共缴存1000元,账户余额36000元。
 
  那么,他可贷额度就应该是:缴存余额36000元×(缴存时间系数0.8+收入调节系数11)×流动性调节系数1.4=594720元,取到千位数,即实际可贷594000元。
 
  缴存职工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测算,最终以审核结果为准。
 
  八、还款能力怎么计算?
 
  贷款审核以该笔住房贷款月应还款额计算供收比,每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60%(家庭月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
 
  例如:市民李先生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为8000元,名下有一笔车贷(每月需还款2000元),有一笔住房商贷(每月需还款3000元),那么李先生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度不得高于8000元×60%=4800元。
 
  【温馨提示】
 
  1.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本地缴存职工也可在外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要求需咨询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
 
  2.港澳台同胞缴存公积金的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3.更多政策详情请查看公积金中心办事指南、微信公众号。(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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