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毒泥4700多吨随意堆放被诉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11-23 10:39:52
  男子买毒泥4700多吨随意堆放被诉
 
  男子王某擅自经营工业污泥回收生意,在东莞市大岭山镇一空地堆放有毒工业污泥4700多吨,当地镇政府清理耗费600多万元。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被指控污染环境罪一案,法庭上,王某认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现年28岁的江西籍男子王某原是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王岭村一空地的承租人,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王某擅自在该地点经营污泥回收生意。
 
  2015年8月27日,东莞市公安局联合市环境保护局对上述地点进行检查,发现现场堆放大量的污泥,并将王某带回审查。经统计,现场堆放污泥占地面积为2589.6平方米,污泥共4762.12吨。
 
  经检验,现场污泥中重金属铜、锌、铬、镍的浓度均高于参考值,属于有毒物质。为消除污染,大岭山镇政府对上述污泥开展清运工作,经核算,清运污泥花费604万元。
 
  起诉书称,王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有毒物质,致使公私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8月28日,王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东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取保候审。后王某被网上追逃,于今年5月被市公安局逮捕。
 
  法庭上,王某认罪。王某承认这些污泥是从3个不同地方的电镀厂拉来的。案发前,他曾经找人检测过这些污泥,得知其中含有有毒重金属,但不知是否超标。但因为有人会过来收购,所以他就继续“进货”了,等晒干了再转手卖出去。
 
  王某的辩护律师称,王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陈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有认罪、悔罪情节,应减轻和从轻处罚。检察官反驳称,公安机关是在案发现场将王某抓获的,后王某才被动接受办案机关调查,不能认定其为自首。
 
  “收购这东西做陶瓷”
 
  庭审结束后,媒体采访了王某。
 
  记者:你怎么会想到做工业污泥回收这种生意?这种污泥被收购来做什么?
 
  王某:是偶然间一个朋友告诉我的,说收购这东西用来做陶瓷。
 
  记者:是否知道堆放污泥要办理许可证,这样会有污染?
 
  王某:没想过,我只是想堆放一下。开始不知道有污染,做了大概半年,一个朋友建议我去做检测,检测报告说污泥里有些重金属,但没有说超标。
 
  记者:有想过自己的行为违法吗?
 
  王某:有想过,但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记者:你做这个生意做了多久,从中赚了多少钱?
 
  王某:做了大概两年,赚了多少没有计算。每吨进价一二十元,卖出去七八十元,总共只卖了四五百吨。(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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