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处罚一批未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制度经营场所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2-12-02 09:13:27

桥头处罚一批未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制度经营场所
 
“场所码”推广使用是常态化、精准化、信息化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坚决落实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疫必报是当前每个场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场所码”应用工作,连日来,由桥头镇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进出管理疫情防控联合执法组”持续对辖区各类营业场所展开巡查,对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制度的经营场所进行处罚。
 
11月29日下午,进出管理疫情防控联合执法组在莲湖路检查一家面馆时发现,该面馆接连几天的场所码扫码人数均为“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面馆负责人李某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监督和要求进入其经营场所的人员进行“场所码”扫码登记,桥头公安分局的执法人员依法对李某开出200元的罚单。同样位于莲湖路的某快递公司也存在不扫码的情况,执法人员也是现场依法开出罚单。
 
而另一联合执法组在李朗片区开展督查执法时,也发现了几家经营场所扫码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些场所给予警告或者责令其关停一天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当天的行动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24家,其中有10家经营主体未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进出管理工作要求,联合执法组已现场责令该10家经营主体立即改正,其中对2家扫码不正常作出停业整顿1天处理决定,8家不落实扫码规定的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桥头进出管理疫情防控联合执法组提醒,广大场所经营管理主体应严格落实“场所码”逢门必设、逢进必扫要求,指定专人值守,做到逐人检查。接下来,执法组还将加大督查执法力度,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进出管理规定的经营主体,坚决给予停业整顿处理,从严从紧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出入管理工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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