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关于启用太阳能移动式违停抓拍电子警察的公告

汽车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4-04-28 08:45:36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将对大岭山大道、107国道大岭山段、122省道大岭山段等48条违停突出路段,启用太阳能移动式违停抓拍电子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太阳能移动式违停抓拍电子警察分布点位详见附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规范停车。自公告之日起15日后正式实施,在2024年5月16日零时起正式进行执法,5月16日前为执法缓冲期。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岭山大队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太阳能移动式违停抓拍电子警察分布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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