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倡导市民从自身做起共建文明家园
《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实施以来,桥头各部门积极开展各类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普及《条例》相关规定,倡导大家从自身做起,共建文明家园。
5月22日,桥头城管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桥光大道、工业路等临街商铺进行宣传,倡导商户要严格遵守门前“四包”规定,保持门前店后卫生清洁、电动自行车摆放在指定位置、货物不能摆出店外销售等。其间,工作人员还向商户宣传《条例》内容,普及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城市公共形象等方面的规定与要求,鼓励大家做文明商户。
市民群众表示《条例》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大家共同参与。不少商家、居民更是积极响应,严格做好门前“四包”,以实际行动来支持《条例》的实施。
接下来,桥头城管分局将继续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倡导市民主动参与到文明行为促进这项工作中,成为《条例》的践行者、推动者,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建设文明和谐东莞。(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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