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

国内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9-11 15:57   热门评论
  《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规范保险私募基金设立等行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国保监会今日正式发布《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立足支持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具体来看,基金发起人应当由资产管理机构的下属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发起人、资产管理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其他下属机构担任。其次,明确市场化的运作机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建立股权激励、收益分成、跟进投资等关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规定资产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持股基金管理人比例,以及基金发起人及其关联方认缴基金比例不低于30%,落实管理责任。此外,贯彻“放管结合”原则。对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实行注册制度。(作者: 卢晓平 吴悦萌)(来源: 中国证券网)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2013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
备案号: 粤ICP备13054447号
法律顾问:李小军律师 电话:13326865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