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陪睡父亲尸体400天 谁在玩法律游戏?

国内   来源:消费日报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5-26 12:26   热门评论
  去年的一天深夜,一起3死1伤惨案发生,震动四方。安徽省利辛县人韩允海酒后与朋友黄某发生争执,他之后到达黄某家中,双方又发生激烈冲突,韩允海死亡,黄家2死1伤。案发第二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案发第三日,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死亡”为由撤销刑事案件。撤案后第4天县公安局出具第一次尸检报告,以及后来亳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尸检报告均称韩某“可能自杀”。在后来的民事赔偿诉讼中,法院认定“不能确定韩某是否自杀”。为求查明真相,家人将韩某遗体在家中保存了410天,希望警方能再次重新尸检,期待有一天遗体能“道出”内幕。(安徽商报,2015年5月11日)
 
  5月25日,韩允海的儿子向媒体发出电子邮件:“400多天,深受痛苦,儿女们失去父亲,妻子失去丈夫,难以用语言表达伤感,加之舌尖上的压力,煎熬我们,我作为儿子,夜间陪父尸睡觉,保护尸体,妈妈及我的孩子夜晚常常哭泣,白天咨询跑事。”叙说他们家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对韩允海重新尸检以确定到底是否自杀没有得到任何结果的事情,并附上与有关人员现场对话的录音资料。
 
  “你们申请给韩允海做第三次尸检,经过请示,省厅领导说:做过两次尸检,根据省厅关于尸检的规定、要求,不再第三次尸检。”“我们自己出钱委托有权威的司法鉴定单位或者你们找也行,你们只要出个手续,起着法律效力就行了。”“再通知你们,只要你们能找到先例,我们再做研究。”“一周后,我们带着先例又去市公安局信访科。”“想找谁尸检都可以,但是公安机关不会出手续。”
 
  在另一份材料中,韩家人对县公安局法医室主任徐某不满:对此案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徐某是黄姓家的女婿、黄某的堂妹婿,根据法律规定,徐某对本案应当回避,但他不回避,仍然参与了本案侦查。”“当天晚上韩允海尸体被直接拉到火葬场,我们家人到处寻找,第二天上午我们到火葬场才发现韩允海尸体,可胸腹已被解剖,赤身裸体躺在无有遮掩的地方”。“在市局二次尸检前,他们拿着第一次的尸检通知书让我们家人补签,不然不进行二次尸检。”
 
  查看尸检报告,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书对韩允海头部描述“头部、头皮内及颞肌无淤血,颅骨无骨折,硬脑膜完整,颅内无出血。”市公安局二次尸检对头部则描述“左颞肌部颞肌淤血,对应头皮无明显损伤,颅骨无明显骨折,皮肤表面无明显损伤,应系外界钝性暴力所致。”韩家人说,第二次尸检时他们在现场,看到尸体还拍了照片,“第一次尸检头部根本就没有检验,头发保持完整”。
 
  查询发现,有关媒体对该案曾有更详细的追踪报道,网友评论、争议也很多。
 
  就此案咨询有关法律专家,他们说,本案疑点重重,难免有某些执法人员玩法律游戏之嫌。法律是国家的规矩,是具有最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的看似无形实则有形的东西,然而在实际执行或操作中,却有人玩起了法律游戏。
 
  侦探推理 侦探推理常见于“侦探小说”,通俗文学的一种体裁,某些人却活灵活现地运用到执法活动中。真正要使用的不是侦探推理,而是证据推理。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是侦查、诉讼活动的核心和基础,这些活动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的。面对媒体采访,“在撤销案件之前,怎么能确认韩允海不是被杀而是他杀?”,利辛县警方答:“这是根据被害人家属对事发场景的描述来判断的。”《尸检报告》、案发现场的《法医物证鉴定书》等均在警方撤销案件后作出,这些重要证据难免要围着证据没有鉴定前的《撤案决定》转,为撤案“服务”。
 
  文字游戏 文字游戏即模糊语言。本案中,法医鉴定的“可能自杀”、法院判定的“不能确定是否自杀”,均属模糊语言。在司法鉴定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鉴定部门往往出具一种倾向性的鉴定结论,即只是对鉴定要求给予了一种倾向性的“参考意见”,并未给出明确的答复。这种情况在某些疑难案件中尤其常见,而且呈现出推广使用的趋势。这也给司法人员提出了一个难题:倾向性的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不能作为证据使用,那么这种所谓的鉴定结论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本案中,警方依据法医鉴定“可能自杀”的倾向性结论,认定韩某右手握刀,向自己连捅5刀自杀身亡。但韩某是个左撇子、他自杀的刀刃上却是别人血迹等事实,又让警方难圆其说。警方“忘记了”刀柄上的指纹鉴定,也难以说服众人。
 
  踢皮球与吹黑哨 “问:韩允海的尸检报告上说他可能自杀。一份专业的鉴定报告,为何采用这种模棱两可的措辞?”“答:这要问法医部门,报告是他们出的,他们比较了解情况。”“问:法院判决书中不认可自杀说法,说你们办案有问题?”“答:法院是民事判决,认为我们当时认定的事实不清。”“问:韩允海家属在去年5月份提出再次做尸检报告的请求,现在一年快过去了,为何没有得到批准?”“答:我们已经把情况报给市刑警队了,现在还没得到回复”。在问、答中,暴露出信访、申诉过程中出现了“踢皮球”现象。“参与鉴定的县公安局法医徐某,是死者黄某的堂妹婿”,更难免有“吹黑哨”的嫌疑。
 
  当年,药家鑫为“从轻判处”,辩护其杀人动机为“激情杀人”。此言一出,顿时引起全国讨伐之声:在法律和正义之间,请少玩点文字游戏,否则只能让“激情”步入“低潮”,让良心饱受到道义的拷打……既然法律变成了游戏,也就是说的确有人把它当成了自己手中的可以随意利用的工具。既然成了工具,就可以用在很多自己认为可以利用的地方。而利用这个工具,以此做游戏的还必须是法律的执掌者,或者是执掌者的领导者,再或者是部分的监督者。因为法律成了游戏,就有这个游戏的规则,而这种规则又是普通百姓所难以明了的。这种规则看似极其随意,可又是法力无边。不但可以收放自如,还可以花样百出,使人防不胜防。(作者: 王文梓、程新华 )( 来源: 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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