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英网/赤子杂志社 记者 郭宏宇
从2013年1月起,郭振敏与丈夫宋某的关系急剧恶化。“是因为他(指丈夫宋某)在外面有了‘小三’,并生了儿子。”郭振敏说。郭振敏和宋某的结合源于俩人“发小”的关系。郭振敏之前有过婚史,与前夫离婚后与同样有过婚史的宋某结合到一起。
品茗山庄酒店营业执照
2011年6月,郭振敏与丈夫来到山东潍坊浮烟山开办品茗山庄酒店,主营餐饮。“我丈夫常年在潍坊工作,认识了很多当官的,我也觉得有官员照顾,生意肯定会好。”郭振敏说。于是郭振敏辞掉了在北京原本不错的工作,带着积蓄来到浮烟山。经过4个多月的筹备,于当年10月16日开始营业。营业期间,当地的一些领导干部屡有光顾,并且还介绍其他机关单位的朋友前来捧场。
品茗山庄酒店外貌
夫妻反目,妻子实名举报合伙人
生意一天天好起来,但是收入却不见增长,郭振敏开始不断地向亲戚朋友借钱,来抵充酒店的日常开销,直到酒店关张。郭振敏自称已累计投入200余万,其中有账可查的160多万。并称,这些钱均属个人积蓄和从朋友那里借来的,其夫宋某并未出资。
生意一直不错,却入不敷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他们吃饭从来都是不给钱的。”郭振敏说。郭振敏口中的这些人,是指丈夫宋某和他的三个朋友。原来在酒店开业之初,宋某与石xx、赵xx、韩xx等四人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中注明“由宋某以品茗山庄与西安村委于2012年1月3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乙方是由宋某、赵xx、韩xx、石xx四人共同组成……每人出资1.5万元,每个人占有整个资产的四分之一。由于山庄由宋某经营管理,为方便整个山庄的规划建设,房屋的修缮(原文为善)维修由宋某出资,房屋归宋某使用,根据经营状况宋某在经营利润中拿出部分利润四人平分”。
郭振敏出示的《合伙协议》
记者在郭振敏手里见到了《合伙协议》,协议上有宋、赵、石、韩四人的签名和指纹印。
协议中除了宋某、韩xx,其余二人均为国家公职人员,并担任领导职务。这正是郭振敏举报的“抓手”。郭认为,国家工作人员参股经商就是违法。
郭振敏告诉记者:宋某自从“小三”怀孕后,就对郭恶语相向,有时甚至大打出手。直到“小三”诞下一子后,两人关系彻底破裂,离婚已是不可避免,财产分割才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如今,酒店还在宋某名下运营,并且石xx的父亲和弟弟,均在酒店参与经营。而自己为酒店投资200多万,如今离婚在即,却没有任何财产属于自己。
“我就是要把他们之间的勾当揭开,把真相公布于众”!郭振敏说。
石、赵、二人是国家公务员吗?事实是否真像郭振敏所说?签名是本人签署还是他人冒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潍坊市。
真假“石xx”
按照郭振敏提供的举报材料上显示,石xx的工作单位为“潍坊市机关管理局”。记者来到潍坊市政府大楼南门门卫室,保安拨通机关管理局的电话后,对方称查无此人,并建议查一下市直机关工委。记者来到西门的保安登记处。保安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名录里,很快就找到了石xx的内部办公电话。电话中记者确认了石xx的身份后,告知其来意,希望能接受采访。石xx让记者现在楼下等待,稍后即下楼见面。20多分钟后,电梯里走出来一位40多岁、面色黝黑的中年男子,自称姓王,“是石xx的兵,领导正在开会,有什么事告诉我就行”。记者让王姓男子看完材料并希望其转告石xx接受采访,王姓男子煞有介事地看完材料后,让记者仍在楼下等候,给领导汇报后再回复。
记者在楼下又等了40多分钟后,请保安再次拨通石xx办公室电话。电话那头说:“石书记正在开会,不便接受采访。”没等记者回话就挂断了电话。
通过在电话里的声音判断,两次接听电话的应为同一个人。为什么第一次承认自己是石xx,第二次又说石xx去开会了呢?记者辗转来到潍坊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办公室林主任告诉记者,石xx确实在本机关工作,其职务为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副书记,主要负责纪检工作,上级对口部门为潍坊市纪委。
在等待石xx的过程中,林主任表示,公职人员在外经商一般都是私人行为,机关很难发现。但是只要发现了就会按程序走。
此时,办公室门口突然出现一个人,正是和记者见过一面的王姓男子,他向记者示意“过来吧”。记者起身后问林主任,“这个人是石xx吗?”在得到林主任肯定的答复后,记者又问:“这个人为什么自称姓王,是石xx的兵?”林主任说:“不可能,他(指石xx)办公室就没姓王的。”
记者随后来到“王姓男子”打开的办公室。刚进门,“王姓男子”突然很生气地质问:“你们到底要干什么?你们是不是替郭振敏出头来了。”记者只得再次表明来意,是接到郭振敏的实名举报材料,材料上显示有多名公务员参与品茗山庄酒店的经营,并吃饭不给钱打白条,导致酒店濒临破产,此行就是为了求证此事。
记者的话还没说完,石xx的办公室又走进三个人,让记者出示记者证、介绍信等身份证明材料,记者出示并经其查验后,其中一个年约50多岁的男子,自称就是记者要采访的人——石xx。
此人坐定后顾左右而言他,称《合作协议》上的签名确系本人所签,指纹印也是本人所按,但是《合作协议》上的内容是政策允许的。记者问:是什么政策允许的?他说是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干部轮岗办法规定的。记者要记录文件名。这个人说文件名不能记录,但是你可以去查,市委办和政府办都有。最后这个人表示,要记者遵守职业范围和道德,不是应该管的事不要管,要记者相信纪委和组织。坐在另一张办公桌的“王姓男子”,一直听着我们的对话,一言不发。
从这个50多岁的男子进来后,已经出现了三个“石xx”了。第一个是在电话里,承认自己是石xx;第二个是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点头确认的“王姓男子”;第三个就是这个自称是石xx的50多岁男子。后经记者多渠道确认,“王姓男子”就是石xx。
石xx为何谎称姓王?又为何找人冒名顶替?而自己在一旁察言观色。究竟是何动机?记者就不得而知了。
关于第三个“石xx”,由于记者当时没有采集照片,再加上石xx故弄玄虚,其真实身份无法查证。
在《合作协议》上签字的还有一个赵xx。郭振敏提供的举报材料显示,赵xx任职潍坊市畜牧局副局长,并留有手机号码。记者打通其手机并经其确认正是赵xx本人后,记者将来意告知。由于其没有在工作单位,记者将《合作协议》拍照后,通过彩信发送至赵xx手机上。大约一个小时后,赵xx回应,称《合作协议》上的签名,确系本人所签,只是当时的情况是代替他的哥哥签的名。赵在回应过程中,并未提及干部轮岗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定。
郭振敏提供的材料上,有关于韩xx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确切,故未能联系上韩本人。
记者查阅其他资料显示:潍坊市在2004年,确有关于干部离职从事民营经济的工作会议,会议要求:离职的人员和所在机关签订离职合同,合同期为1年可延期1年,如果在企业中工作了共3年的时间并愿意继续在企业中工作下去,机关可以解除和该人员的档案关系,办理离职的所有手续。会上时任潍坊市委书记的张传林还特别强调,“干部是离职发展民营经济干民营企业,在职不行。如果要回到原单位,首先要离开民营企业”。
根据这次的会议精神,潍坊市的干部最长到2007年3月,就必须做出选择,要么留在企业,解除公职身份;要么回到原机关,必须剥离民营企业。而《合作协议》的签署时期,则是2012年。
那么干部轮岗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第二条显示:职位轮换,又称轮岗,指在同一政府工作部门内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轮岗的重点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轮岗制度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增强政府机关活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记者手记:
诚然,郭振敏实名举报石、赵二人是出于泄私愤,或者是想通过“丈夫的靠山”向丈夫施压以达到自己的诉求,或者是揭露违法勾当。不管是出于任何目的,对于公众来讲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要如何起到带头模范作用,自尊自律,经得起监督,经得住考验。
公务员不得经商已是铁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惩戒》的第五十三条关于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的内容里,第十四条便是: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然而现实似乎是,并不是所有公务员都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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