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通过企业推荐申请入户东莞

民生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11-13 09:23   热门评论
  员工可通过企业推荐申请入户东莞
 
  今后东莞企业的H R招人时可再添一砝码,员工可以通过企业推荐的渠道申请入户。据了解,以往入户东莞只能通过“积分入户”和“条件准入”的方式申请,如今入户途径,又新增一条“绿色通道”,只要员工满足一定条件,还可在企业内部申请入户,有望减免个人申请时四处奔走之苦。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日前公布了《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其中表明,入户的门槛将再次拓宽,今后部分企业将可在内部选拔员工,为其办理入户事宜。据了解,并非所有企业都享有此“特权”,除了必须满足在东莞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外,还要通过当地人力资源部门的认定才有资格。
 
  除了对企业有资格认定外,对于员工也有相应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其员工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才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企业要求
 
  7类企业可提出申请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
 
  ●在东莞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镇街重点发展企业。
 
  注:第1至6类企业名单由相应主管部门提供给市人力资源局,第7类企业名单由各镇街确定,要求在每年1月上旬前提供和确定。
 
  员工要求
 
  参评员工须满足基本条件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
 
  ●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
 
  资格条件“多选一”,满足一项即可申请
 
  ●最近24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00元
 
  ●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
 
  ●近5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
 
  ●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记者 陈静)(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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