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莞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沙田办事处对“DA QING 452”轮装载的马来西亚轻循环油进行重量鉴定时,检出货物短重373.312吨,短重率10.2‰,短重货值22.4万美元。由于单批短重率超过1%,故属重大短重。
	 
	  该批货物按照提单的数目共计36732.381吨,货值2240.7万美元。东莞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对上述货物进行船舱重量鉴定,鉴定重量为36359.069吨,比提单短重373.312吨,短重率达10.2‰。据了解,造成重大短重的主要原因是装货港密度虚高,导致本批次货物重量直接虚高。为此,东莞检验检疫局及时出具了重量鉴定证书,可为收货人挽回经济损失22.4万美元。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收货人,在与发货人订立贸易合同时,应尽量要求以卸货港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重量证书为结算依据,认真制订贸易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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