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从表面上看是体力的较量,从本质上讲是权利的失衡。正如许多家长觉得打孩子天经地义。在一关上门就听不到孩子哭声的校园, “耳光教育”时有发生;而在街头这样一个公共空间,“当街暴打女儿”不仅给女儿带来身体上的疼痛,也留下难以修复的心理裂痕和精神创伤。
长期以来,许多父母都将子女当成被教育、被管理的客体,却忽视了孩子原本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在主体性缺失的情形下,孩子们成为成人意志的施展对象。不论是“狼爸”、“虎妈”的以罚代教,还是孩子犯错时的“棍棒教育”,抑或是将孩子当成“出气筒”,未成年人一次又一次成为暴力的受害者。
当我们在谴责这位母亲“心太狠”、“下手太重”的时候,却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家长们几乎都不是心血来潮、破天荒地体罚起孩子来,在此之前,他们往往有着暴力的经验,或者有类似的观念。因此,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在暴力与非暴力之间建立有效的隔离带,“当街暴打女儿”的行为失范就在所难免了。
在暴力的阴影下,有多少失去安全感的孩子,开始用胆怯、偏执乃至仇视的眼光打量这个未知的世界?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应该对暴力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以“最大的善意”保护孩子。
“当街暴打女儿”说到底是一种角色失调和人性危机。夫妻关系的紧张甚至是断裂脱节,父母之爱的缺失,让女儿成为“弃儿”。这不仅让人联想到江苏南京市两个被饿死女童的母亲乐燕和四川容县掐死亲儿子的母亲吴秀娟——“没有得到过爱,又怎么会给别人爱”的人性叩问,击中了人们心中的爱与痛,引发公众的叩问与反思。
没有了责任与担当,爱就成为无根之木,人性就会在边缘地带发生变异,逐渐变得自私麻木冷漠,最终酿成父母伤害子女的伦理悲剧。祛除人性之恶,最需要的,也就是让人得到爱,才能让人爱别人。在对施暴者进行规训与惩罚的同时,更要提升这些家长对爱的理解能力;只有爱心回暖,人性危机才会消解。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