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会议召开
近日,东莞市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会议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中院”)召开。会议听取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称“市第一法院”)近两年的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情况汇报、新阶联调解委员会的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经验,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等多个行政部门就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出的意见。市政协副主席、市中院副院长陈树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1年10月,东莞某社区33户村民以某镇政府房屋拆迁违法为由,向市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系列案件由法院委派给新阶联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在行政庭法官的指导下,新阶联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周静和同事会同该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村民代表进行沟通,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解读和介绍,对村民理性维权、合法诉求开展法律宣讲,经过各方努力,村民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并撤诉。会上,调解员周静分享了该案例。
据了解,2021年9月,在市中院的牵头下,两级法院与新阶联调解委员会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组建了行政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平台,对适宜调解的行政案件,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进入诉前调解平台进行调解。新阶联调解委员会已组建东莞市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共有17名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均由执业达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组成,目前已成功调解37宗案件。
市第一法院副院长周金亮介绍,近年来我市行政案件数量仍然保持较大增幅,市第一法院将在完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诉中调解等方面,真抓实干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陈树良表示,自2019年12月17日市中院挂牌成立东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以来,两级法院在强化府院联动,推动诉源治理;建立诉前调解平台,促进诉前分流;推进行政案件诉中调解,实质化解纠纷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接下来,两级法院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增强行政审判能力,研究完善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实现行政争议调解与行政审判有机结合,做到靠前解决、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新阶联调解委员会、中立法律服务社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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