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场标榜"188元拍两套写真"的消费狂欢,最终演变成8000元天价维权纠纷。东莞赵女士的遭遇撕开了摄影行业"低价引流+洗脑式推销"的灰色产业链,消委会重拳出击揭露行业潜规则。
事件回溯
2024年9月,赵女士在抖音平台被东莞某影楼"188元两套写真"广告吸引。到店后遭遇"套餐升级"连环套路:店员以"风格过时"为由贬低原套餐,轮番施压下升级至3198元套餐。拍摄后更面临400余张照片的"选片陷阱",超量照片按130元/张计费叠加1688元相册制作费,总金额飙升至8000元。影楼以"不付款即不交付精修照片"要挟,迫使消费者就范。
维权交锋
东莞市消委会调查发现,影楼在《摄影服务合同》末端手写"特惠套餐不退不换"条款,涉嫌设置消费陷阱。调解员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十条,强调经营者不得强制交易。经调解,双方达成新协议:赵女士按实际选择重新计价,影楼不得附加条件。
法律剖析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王莹律师指出,影楼行为构成三重侵权:隐瞒套餐真实消费规则侵犯知情权;利用海量选片制造超额消费侵犯选择权;以合同条款胁迫付款侵犯公平交易权。所谓"特惠套餐不退不换"系《民法典》第497条明确的无效格式条款。
行业警示
东莞市消委会发布消费预警:超九成摄影纠纷源于"低价引流-话术逼单-二次消费"模式。数据显示,2024年全市摄影服务投诉量同比激增67%,其中套餐升级纠纷占比达82%。专家提醒消费者警惕"到店即洗脑"营销,签订合同时需明确底片归属、精修数量及超量计费标准。
莞讯网观点:当艺术创作沦为数字勒索工具,当信任消费异化为心理攻防战,摄影行业亟需建立透明化服务标准。消费者应握紧法律武器破除"温柔陷阱",监管部门更需对"价格欺诈+合同陷阱"组合拳实施精准打击,让"快门经济"回归记录美好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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