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驳回6岁男孩以父亲名义要求网络公司退款的诉讼请求

跟踪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4-12-12 11:22:58
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引人注目的案件。6岁男孩小新(化名)在父母的帮助下,起诉广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称其使用父亲的手机游戏账号充值19万余元,并要求法院认定该行为无效,请求退款。然而,法院最终驳回了小新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件起因于2023年7月,小新的父亲因小新喜欢看动画片和玩游戏,将一部不常用的手机交给他使用。据小新父亲称,小新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游戏充值了19万余元。直到2023年10月,这一情况才被发现。小新父亲表示,小新是通过游戏广告偷拿他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实名认证,并多次尝试向游戏平台申请退款,但均被拒绝,理由是该账号为成年人实名认证,且充值需要密码支付。
 
网络公司方面则辩称,涉案游戏账户实名认证为小新父亲,消费使用的是小新的父亲的手机和支付账户。该游戏为军事类,主要玩家为成年人。账号中存在大量涉及“喝酒”“做生意”“上班”等成年男性特征言论,从未出现“上学、做作业、动画片”等小孩特征言论。此外,大量言论在上学日白天发布,充值时间在深夜及凌晨,这与小孩的行为特征不符。网络公司还指出,小新使用的手机自带“儿童模式”的未成年人保护软件,家长可设置小孩可使用的APP范围、时长等。即使存在小孩参与消费的可能,家长未妥善管理其身份信息、手机设备、支付密码,存在重大监护失职,应对小孩的消费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游戏虚拟服务一经体验无法退还,不具有退费基础。
 
小新父亲对此表示,那些成人特征言论不是他的,也不知道怎么来的。他承认确有监管不到位,可能小新知道了支付密码,另有小孩请假在家玩也很容易。而小新本人则表示,他以前看爸爸在玩这游戏,于是就和爸爸一起玩,大概玩过50次。该游戏不充值也可以玩,他没输过密码,没有充值,也不会在游戏中发言。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充值行为是否为小新本人所为是本案的关键。首先,涉案游戏账号是小新爸爸注册的,父子一起玩过,并非只有小新单独使用。其次,从充值记录看,多笔消费发生在上学时间、深夜及凌晨时间段,不符合小孩的行为特点和作息规律。再次,游戏充值需输入密码,小新本人确认其玩游戏时无需也未输入过密码,可认定小新未进行充值。最后,小新说其玩游戏时不会发言,而小新爸爸对案涉游戏账号的成年人特征的言论并无合理的解释及说明。案涉充值次数多、金额多,小新爸爸表示不知情,明显不合常理。
 
综上,法院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充值行为系小新本人作出,对充值19万余元系小新实施的说法不予采信,驳回小新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无上诉。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方琪芬法官表示,网络游戏虽能一时放松身心,但需适时适度,更需要家长带头,养成家庭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健康娱乐氛围。
 
莞讯网观点:本案提醒广大家长,在享受网络游戏带来的乐趣的同时,也应对孩子的网络行为进行合理监管,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同时,网络公司也应继续完善防沉迷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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