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共享单车服务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8-04 10:20:39
  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共享单车服务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怎么办?押金会不会被侵吞?近年来,我国共享单车快速发展,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发现了不少“行业乱象”。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10部门昨日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共享单车未来发展提出了诸多要求——鼓励共享单车免押金租赁,押金要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十分突出,对此,《指导意见》明确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自行车停放提供便利。
 
  共享单车新政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并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
 
  “熊孩子”拿家长的手机或破解密码锁骑着共享单车上路的情况并不少见。《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运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
 
  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业务中涉及的支付结算服务,应通过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并与其签订协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对于共享单车新政的发布实施,ofo小黄车相关负责人直言深受鼓舞,将以《指导意见》为蓝本,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地。
 
  ofo小黄车东莞相关负责人透露,将不断迭代软硬件技术,积极配合试点电子围栏技术,探索“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电子围栏管理模式;倡导并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运营模式,充实运维人员,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运维团队。
 
  而在押金方面,ofo小黄车对用户押金采取严格的“托管”而非“监管”模式,最大限度确保了用户押金安全;并率先倡导并推进共享单车信用体系建设,在多个城市开通“信用免押金”服务,并探索通过信用分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
 
  摩拜单车东莞相关负责人表示赞同《指导意见》提出的“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鼓励企业制定更高水平的产品质量、运营管理等企业标准,探索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要求,并始终将车辆管理和用户服务视为重中之重。
 
  《指导意见》提出,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运转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摩拜单车拥有一支高效专业的线下运维团队,及时处置乱停乱放、车辆淤积;并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线下运维管理效率;建立用户“信用分”体系,约束不文明用车行为。最新推出的“摩拜单车智能停车点”,为用户停车提供了便利。(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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