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单身汉收养弃婴四年难入户

地产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钟馗  2013-08-18 13:18:43

 蒋纯甫和孩子生母签订的收养协议

蒋纯甫和孩子生母签订的收养协议

  四年前,脑瘫儿曹星(化名)刚出生就被17岁的生母胡灵(化名)“抛弃”了——胡灵与年近半百的广西单身汉蒋纯甫在东莞塘厦人民医院签订了收养曹星的协议。从那时起,中年得“子”的蒋纯甫将曹星当作手心里的宝。孩子的逐渐康复也让他感觉有了希望。但让蒋纯甫失落的是,他的收养行为被民政部门认定为“非法收养”,四年来,蒋纯甫在粤桂两地奔波为养子上户,但因违反相关收养法规,孩子至今仍是“黑户”。

  类似曹星这样被收养的“黑户”弃婴目前在东莞至少有250多个,东莞民政局近期在对全市公民私自违法抱养社会弃婴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下一步探讨和解决“黑户”等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单身汉想体验为人父的感觉

  今年52岁的老蒋曾有过短暂的婚姻。1994年,老蒋与前妻经人介绍相识、相恋,最后喜结连理。婚后,老蒋多次提出要个孩子的想法,但因前妻患有妇科病,耽误了时间。一年后,因老蒋家庭贫寒,前妻家人反对,妻子不辞而别,最后双方感情淡化,选择离婚。

  离异后的老蒋来到东莞打工,其间,他有过两段感情经历,但最终都没结果。2006年后,老蒋又回归了单身。

  “带个小孩能给自己增加一些压力,如果你没带过,永远不会知道做父母有多辛苦,人不可能一辈子总是一个人这么逍遥自在,对这个社会也要有点表示。”老蒋说,随着自己年龄的增大,他越来越渴望能有个自己的孩子,体验为人父母的艰辛与喜悦。

  2008年,老蒋托老乡打听,希望能领养在汶川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但这个想法未能实现。

  2009年4月,老乡告诉他一个消息,让他无比兴奋:被男友抛弃的17岁贵州籍女孩胡灵未婚先孕,在东莞塘厦人民医院诞下患有脑瘫的婴儿,因无力抚养,胡灵决定将孩子送人。

  后来,在胡灵两位工友的见证下,老蒋和胡灵签订了收养协议。协议上,胡灵要求蒋纯甫尽父母之责,将小孩抚养成人,并终身无悔。因为疏忽,胡、蒋以及见证人签字后并未按指模。

  老蒋随后支付了胡灵医疗费,并护理胡灵坐完月子。

  为养子奔波四年上户无果

  实现为人父母的愿望后,中年得子的老蒋暗中喜悦。但随后孩子的上户问题成为了老蒋的一个心结。老蒋回忆,孩子刚出生时,他曾在医院领取了相关表格,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明,但因为孩子的生母不肯提供身份证,因此出生证无法办理。没有出生证,孩子上户成了问题。胡灵坐完月子后离去,此后,两人不相往来。

  蒋纯甫将小孩带回了广西抚养。其间,他想到了给孩子上户,但曹星和蒋纯甫并没有血缘上的父子关系,广西当地派出所以没有弃婴证明为由,没有受理,并要求蒋纯甫回到捡拾弃婴的塘厦镇开具相关证明。

  蒋纯甫找到塘厦民政部门,得到答复是他没有孩子的弃婴证明,孩子来源不明,属“非法收养,无法处理”。老蒋又找到塘厦当地派出所,但派出所称,因为没有孩子来源的记录,一时也无法给他开具弃婴证明。

  老蒋的老乡也给他出过一个主意:先把小孩交给广西当地的孤儿院,然后从孤儿院再将小孩领回。但这一方法也行不通,广西当地的孤儿院告诉他,个人不能将婴儿交给福利院,须由警方开具弃婴证明审批表后,孤儿院才能接收。

  出生证明和弃婴证明,只要两证有其一,就能为曹星上户,但因为孩子生母已无法找到,孩子的来源无法证明,因此,相关部门也不敢贸然给曹星上户。就这样,4年来,老蒋在粤桂两地奔波,想为养子上户,但一直无果,孩子至今仍是“黑户”。

  “我当初不要这个孩子,别人也不要,那不是丢掉了死掉了么,如果我不要,别人要了,别人还不是要去养,别人能够有爱,我难道不能有爱吗?这个社会大家都是需要爱,有爱社会才能够和谐。”老蒋说。

  警方称小孩出生时身体正常

  对于老蒋的情况,东莞塘厦社会事务办在对全市公民私自违法抱养社会弃婴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已经登记在案。塘厦社会事务办表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老蒋没有孩子的出生证明,也没有公安部门的弃婴证明审批表,按照政策法规,老蒋私自领养属于非法收养,不能办理。该工作人员称,老蒋的事情涉及公安、计生等多个部门,塘厦社会事务办不能贸然给老蒋“开这个口子”,“这样的话,那些私生、超生的违法者将以此为由给小孩上户,这样不就乱套了吗?”

  对于此事,塘厦警方称,经核查,协议上的确有胡某和蒋某双方的签名,但胡某名字上未按指模。经向塘厦人民医院核查,胡某当时未婚,其小孩出生时身体是正常的,胡某并没有向院方提过要将小孩送给他人抚养的想法。经调取胡某的病历资料,资料上没有登记胡某的身份证信息、住址和联系方式,故无法联系胡某本人,也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而蒋某的收养行为也未向民政部门登记。蒋某要求公安机关立遗弃案,但根据目前情况,暂无证据证明胡某构成遗弃罪,不符合立案条件。

  东莞曾集体解决过黑户问题

  据悉,类似曹星这样的“黑户”在东莞并非孤例。根据东莞民政局近期对全市公民私自违法抱养社会弃婴进行摸底调查的情况得知,这些“非法收养”导致无法入户的“黑户”有250多个。这些“黑户”将如何解决?民政部门称,将在摸查结束后联系各有关部门协调研究,有效解决这些实际问题。

  而对于老蒋这样的情况是否能上户,东莞市民政局回复称,蒋纯甫的情况属于生母送养,这种情况下,生父母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由人民法院出具配偶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下落不明一方的生父母同意送养的书面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蒋纯甫目前不能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政策法规,不符合上户的条件。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东莞民政局曾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精神,通过集中办理、上门服务的方式,对全市790多名符合条件的社会弃婴依法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解决了他们的户口问题。

  但目前,因种种因素而造成了东莞市依然存在大量公民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的情况,为此,前段时间,东莞民政局也下发了通知,要求各镇街对目前存在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以召开协调会的方式共同进行研究,有效地解决“黑人”“黑户”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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