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6-19 11:26:04
  东莞将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要让全省人民群众过上美好小康生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我市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努力在增进民生福祉上争当表率,为全省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2017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中,东莞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20元,并把对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进行补助等事项作为今年首要的民生实事;降低参保门槛,全市范围内通过全面开展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医保、推动非莞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等新举措,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善民生福址,让更多市民享受到改革带来的获得感。
 
  省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据统计,过去五年,广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坚持民生优先,突出抓好底线民生,办好民生实事,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城镇新增就业五年累计794万人。民生保障投入大幅增长,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等多项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跃居全国前列。省贫困线以下148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与此同时,近年来东莞也在不断强化对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工作。市民政局局长莫淦泉介绍, 2017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中,东莞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20元,并把对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进行补助等事项作为今年首要的民生实事。
 
  为更好地保障低保困难群众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2017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比之前的标准提升了110元。目前,我市共有低保对象6093户、11819人,人均补差救助593元(省要求455元),截至3月共支出低保金1361.11万元。
 
  在特困供养(五保供养)方面:目前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370元,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86%(省要求不低于60%),共有五保对象763人。2016年共为97名分散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医补金、教育补助金共244.53万元。在保障民生方面,东莞低保困难人群保障水平已走在全省前列。
 
  莫淦泉表示,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将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织密扎牢托底的民生“保障网”,努力让东莞的发展更有“温度”,让群众的幸福更有“质感”,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省党代会报告指出,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扩大社保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
 
  市社保局介绍,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改善民生福址,让更多市民享受到改革带来的获得感,是我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东莞市在提升社保服务供给质量,扩大社保受益范围等方面做了诸多探索。从2016年3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使更多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公平享受医保权益。市社保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达2.31万人。
 
  市社保局透露,在推动非莞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面,我市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放宽了省内、省外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降低了参保门槛与缴费比例,受益人群超过4万人。
 
  同时,我市不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2016年,我市同步调整提高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待遇。调整后,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达2427元,增长154元,增幅6.79%,村(社区)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达1040元,增长81元,增幅8.46%。
 
  医疗保险待遇方面,我市同样进行了大幅提高。2016年1月,我市将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提高补充医疗保险各段支付比例5%。
 
  7月份,我市又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将医疗康复定点机构范围放宽至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
 
  省内外异地就医结算方面,我市已确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等5家异地医院作为首批接入省平台直接结算的异地医疗机构,选取东莞第三人民医院等4家市内医院作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省党代会报告明确指出,我省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前进道路上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民生社会事业存在不少短板。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规模不足、水平不高,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服务水平差异大;社会保障全省统筹不足,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不完善。
 
  我建议,东莞要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扩大社保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全面建设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落实政府兜底保障责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残疾人、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和救助。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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